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
二○二一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价格成本监测所,1986年4月26日成立。2015年8月30日根据焦编【2015】141号文由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改为使用行政编制的行政机构,更名为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规格为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5名,实有人数4人,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职责
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是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二级机构。主要职责:监测分析重要农产品价格成本变动;研究提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㧡算办法的建议,并实施成本监审;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的成本调查;指导县(市)成本调查监审工作。
二、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隶属于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独立核算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2021年收入总计70.09万元,支出总计70.0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89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2020年调整社保基数。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2021年收入合计70.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0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2021年支出合计7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4万元,占94.79%;项目支出3.65万元,占5.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0.0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0.89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2020年调整社保基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0.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74万元,占73.82%;教育支出0.23万元,占0.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万元,占16.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2万元,占4.74%;住房保障支出2.95万元,占4.2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15万元, 比 2020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较上年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较上年增长0%。
(三)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9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20年增加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1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对1个项目纳入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涉及资金4.15万元。 2021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70.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0.5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87万元,项目支出总额3.65万元。支出项目共1个,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固定资产总额8.7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36万元,车辆0万元。通用设备7.53万元,家具、用具及动植物0.84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1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成本调查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调查、审核、监督纳入政府价格监管范围内的商品或服务成本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