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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示范区:改善优化营商环境 坚守监督管理职责

发布时间:2021-05-10      来源:焦作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为积极贯彻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自46日起,焦作市示范区卫健委对辖区内23家个体诊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监督和指导工作,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人民。

重点检查个体诊所医疗废物是否交由经环保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是否分类收集、转运、登记;医疗废物暂时贮存间是否符合要求。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未配备专用包装容器、医疗废物未分类收集的问题,区卫健委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有存在问题的个体诊所下达了整改意见16份,提出整改建议21条,对于存在问题严重的1家个体诊所进行了立案查处。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卫健委继续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过持续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行为,将执法融于服务,用服务助推执法,坚守监督管理职责。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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