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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公安局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1-06-28      来源:焦作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建立“警企服务中心”,对危害企业正常经营的违法犯罪,坚决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允许危害企业发展的涉黑涉恶团伙长期在焦作存在……624日上午,2021年焦作市深入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在市会议中心举行。焦作市公安机关在推出十六条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围绕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出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十条措施。 

建立“警企服务中心”。市公安局设立“警企服务中心”,建立专门机制,公布热线电话,开通线上平台,统一汇聚企业诉求,集中交办、会办、督办、转办涉企事项,统筹推进各级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发展各项工作。市公安局举报电话:2282295,举报专用信箱地址:焦作市公安局营商办。

推行重点企业服务“警务专员”制度。在重点企业落实“警务专员”制度,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承担重点企业“警务专员”职责,通过落实常态走访、问题征集、风险评估、矛盾化解、上门服务等职责,提供“当场解决、限期解决、移交解决”三套方案,帮企业所需,解企业所难,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落实重点企业定期“安全体检”措施。依托“警务专员”制度,集合相关警种专业力量,搭建重点企业安全体检“全科团队”,紧盯企业安全问题,从网络安全、财务管理、人防技防、交通运输、危化品监管等方面,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企业安全状况“体检”,制作《企业安防体检问题清单》,帮助企业排查隐患、堵塞漏洞,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建立警企联动机制。前移经济犯罪防范关口,为企业人才引进、对外合作等方面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指导企业建立经济犯罪防范机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帮助企业防范各类风险,有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宽网上办、掌上办、承诺办、预约办、上门办、自助办等服务范围,节省企业办事时间和成本。对入网企业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申请事项,实行网上办理;对非入网企业实行“一次办结”,最多跑一次。对重点企业高管以上管理人员、因紧急事项出境的人员,开通“绿色通道”;港澳商务签注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当场办结、立等可取。

实行企业货运车辆临时入市通行许可网上办。20216月下旬起,除城区特殊区域、重点道路外,临时进入焦作市建成区其他道路的企业货运车辆,可以通过关注“河南交警”APP,并提交车辆和驾驶人相关信息网上办理入市通行备案,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通行期间,除发生严重交通违法外,一般不予扣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实行快查快处,轻微事故快速调解,最大限度提供通行保障。

拓展上门服务事项。主动排查整治企业周边治安隐患,强化巡逻防范;指导企业加强内部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建设;对重点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完善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帮助规划设计内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标识标线;定期派出“流动车管所”到企业服务,现场办理企业和员工车驾管事宜。

执行审慎的执法政策。规范涉企案件办理,严格分级审核把关制度,对企业负责人依法审慎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金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活动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严打涉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企业合法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持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发展环境。对侵害企业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实行专案侦办、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在努力实现快侦快破的同时,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

强化涉企犯罪宣传防范。送法进企业,定期举办反诈宣传、法治宣传、法律培训、警示教育等专题讲座,以案说法提升员工企业人员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通报涉企典型案件情况,提出防范对策和工作建议,预防企业人员职务犯罪。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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