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引领型平台,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焦作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焦发改工业〔2008〕534号),现开展我市2021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一和附件二),并按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请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正式行文,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文件和申请报告一式3份报送我委,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 系 人:袁 润
联系电话:0391-3569077
电子邮箱:jzfgwgyk@126.com
附件一:《焦作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二:焦作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附件三:2021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2021年9月14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