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令
第45号
《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已经2021年6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签,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2021年8月3日
(完)《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1第45号令
发布时间:2021-10-27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令
第45号
《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已经2021年6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签,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2021年8月3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