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焦作供电公司:
现将《关于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8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887号)
焦作市 焦作市 焦作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30日
(完)关于转发《关于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31 文号:焦发改价格〔2021〕326号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与管理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焦作供电公司:
现将《关于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8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887号)
焦作市 焦作市 焦作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30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