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医院:
你单位《关于实施焦作市中医院新区改扩建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焦中医〔2021〕61号)及相关申报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为提高我市中医药诊疗水平和应急、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优势,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发展,依据市政府关于划拨市中医院新区改扩建用地请示的批示及市卫健委出具的部门审查意见等文件精神,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项目编码:2108-410800-04-01-405903。
二、项目选址:该项目拟于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以北、新丰二街以东、长恩路以西区域建设。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拟对焦作市中医院(人民院区)进行改扩建,新增医疗卫生设施建筑面积约31.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室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
四、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匡算总投资约19.4亿元。资金来源拟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该项目包含我委前期以焦发改审批〔2020〕362号批复的焦作市中医院中医优势专科综合楼建设项目,本批复仅用于指导焦作市中医院(人民院区)改扩建项目整体立项,其子项的建设内容及投资不得重复计取。
六、请据此办理项目土地、规划等相关前期手续,并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报我委审批。《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可一并提交项目招标方案报我委核准。
七、你单位应开展信用承诺并据实申报项目建议书审批所需的前置要件,提交的《信用承诺书》我委将及时在“信用焦作”网站公示,守信或失信情况纳入“信易批”档案管理。
八、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焦发改审批廉〔2021〕39号。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