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焦作市市直学校水毁设施修缮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焦教文〔2021〕113号)及相关申报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市直学校水毁设施修复修缮,消除公共服务设施灾后安全隐患,保障我市教育教学任务的正常开展,按照《焦作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焦政办〔2021〕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依据焦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焦作市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焦作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焦防汛〔2021〕22号)、市政府关于《关于上级发改部门安排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分配的建议方案》的批示、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焦作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一批)豁免清单》(焦自然资〔2021〕77号)及市财政局出具的资金证明等文件精神,结合评估机构中元国际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元评估〔2021〕JZ21-008号),原则同意德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照评估机构形成的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后编制的《焦作市市直学校水毁设施修缮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项目编码:2108-410800-04-01-203746。
二、建设地点。该工程实施地点位于焦作市第十一中学、焦作市外国语中学、焦作市第十二中学、焦作市实验中学、焦作市人民中学、焦作市第二十三中学、焦作市实验小学、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焦作市实验幼儿园等9所学校院区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系打捆工程,主要对城区9所市直学校的水毁设施进行修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复屋面防水面积约18800平方米、修复墙体房檐500平方米、修复墙面3000平方米、修复雨棚吊顶400平方米、修复围墙930米、修复排水管道100米等(详见附件1)。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概算总投资417.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72.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00万元,预备费31.08万元(详见附件2)。资金来源由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五、建设工期。该工程计划建设工期为1个月。
六、招标方案。依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等文件精神,原则同意编制单位推荐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施工、货物及服务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承接单位。
七、下阶段,你单位应进一步核实工程建设范围,不得与其他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重复计取,并做好利旧及相关设施的施工保护工作。
八、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24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27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批。你单位应通过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依法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九、该工程要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建设标准,参建各方应参照《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投资〔2020〕54号)履行概算控制责任,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突破投资概算且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正式申报;未按程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十、你单位应开展信用承诺并据实申报项目审批所需的前置要件,提交的《信用承诺书》我委将及时在“信用焦作”网站公示,守信或失信情况纳入“信易批”档案管理。
十一、请你们按照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该工程编号为焦发改审批廉〔2021〕33号。
附件:
1.焦作市市直学校水毁设施修缮工程(一期)建设方案
详表
2.焦作市市直学校水毁设施修缮工程(一期)投资概算表
2021年8月11日
附件1:
焦作市市直学校水毁设施修缮工程(一期)
建设方案详表
编号 |
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内容 |
建安工程费 (万元) |
1 |
焦作市 第十一中学 |
灾后恢复重建 |
修复屋面防水面积约3000平方米,修复雨棚及吊顶面积约400平方米,修复围墙140米。 |
44.40 |
2 |
焦作市 外国语中学 |
灾后恢复重建 |
修复屋面防水面积约3000平方米,修复围墙185米。 |
36.90 |
3 |
焦作市 第十二中学 |
灾后恢复重建 |
修复屋面防水面积约2000平方米。 |
11.58 |
4 |
焦作市 实验中学 |
灾后恢复重建 |
修复屋面防水面积约1800平方米。 |
10.42 |
5 |
焦作市 人民中学 |
灾后恢复重建 |
修复屋面防水面积约2000平方米,修复墙面2000平方米,修复围墙40米。 |
31.89 |
6 |
焦作市第 二十三中学 |
灾后恢复重建 |
修复屋面防水面积约800平方米,修复墙体及房檐500平方米,修复窗户600平方米,修复排水管道50米,修复围墙230米。 |
67.57 |
7 |
焦作市 实验小学 |
灾后恢复重建 |
修复屋面防水面积约700平方米,修复围墙135米,窗户加密封胶190米。 |
34.94 |
8 |
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 |
灾后恢复重建 |
修复屋面防水面积约2000平方米,修复操场地面及排水管道1750平方米,修复墙面及挑梁5.4米,修复吊顶130平方米,修复律动室地板130平方米,修复围墙200米,教学楼西二楼走廊封闭。 |
86.44 |
9 |
焦作市 实验幼儿园 |
灾后恢复重建 |
修复屋面防水面积约3500平方米,修复墙面1000平方米,修复电缆管道防水50米,修复室外路面40平方米。 |
47.86 |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建安工程费 |
372.01 |
|
1 |
焦作市第十一中学 |
44.40 |
|
2 |
焦作市外国语中学 |
36.90 |
|
3 |
焦作市第十二中学 |
11.58 |
|
4 |
焦作市实验中学 |
10.42 |
|
5 |
焦作市人民中学 |
31.89 |
|
6 |
焦作市第二十三中学 |
67.57 |
|
7 |
焦作市实验小学 |
34.94 |
|
8 |
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 |
86.44 |
|
9 |
焦作市实验幼儿园 |
47.86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4.00 |
|
1 |
可研报告编制费 |
5.00 |
|
2 |
工程设计费 |
4.00 |
|
3 |
施工监理费 |
4.00 |
|
三 |
预备费 |
31.08 |
(一+二)×8% |
四 |
总投资 |
417.09 |
一+二+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