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妇幼保健院:
你单位《关于报送焦作市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请示》(焦妇幼〔2021〕114号)及相关申报材料收悉。按照《河南省深化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20〕24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精简下放一批审批事项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7〕124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2021〕94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市妇幼保健院诊疗救治能力,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提升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品质,原则同意宜昌星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焦作市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编码:2111-410800-04-03-856347。
二、建设地点。该项目拟于焦作市解放区民主中路158号焦作市妇幼保健院院内实施。
三、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拟购置彩色多普超声诊断仪、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微生物质谱鉴定仪、二代基因测序仪、数字化X射线乳腺机、电子支气管镜等医疗设备433台件。
四、建设工期。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五、招标方案。你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主要设备采购需按我委批复的招标方案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投标情况需报我委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概算总投资88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财政资金。
七、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医疗设备购置方案,项目实施中,要加强管理,通过市场竞争降低设备造价,大型医用设备购置管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步你单位应参照《焦作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焦发改投资〔2021〕247号)履行概算控制责任,不得擅自增加购置内容、提高购置标准。突破投资概算且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正式申报;未按程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八、你单位应通过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依法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九、项目审批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分别是:市卫健委出具的行业审查意见、市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承诺函等。
十、你单位应按照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该项目编号为焦发改审批廉〔2021〕42号。
十一、你单位应开展信用承诺并据实申报项目审批所需的前置要件,提交的《信用承诺书》我委将及时在“信用焦作”网站公示,守信或失信情况纳入“信易批”档案管理。
附件:1.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焦作市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投资概算表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1: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
||||||||
建设项目名称:焦作市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预计金额(万元)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
|
|
|
|
设计 |
|
|
|
|
|
|
|
|
建安工程 |
|
|
|
|
|
|
|
|
监理 |
|
|
|
|
|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无
2021年11月12日 |
附件2:
焦作市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
采购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建安工程费 |
8866.88 |
|
1 |
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费 |
8779.09 |
|
2 |
配套设施费 |
87.79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3.12 |
|
1 |
前期工程咨询费 |
13.12 |
|
三 |
工程总投资 |
8880.00 |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