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送青天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的请示》(焦投集文〔2021〕120号)及相关申报材料收悉。按照《焦作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焦政办〔2021〕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天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天咨发〔2021〕46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尽快修复青天河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使用功能,提升景区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游客出行安全,原则同意京咨华夏(北京)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青天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编码:2112-410800-04-01-535375。
二、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焦作市博爱县青天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区内山体安全防护62500立方米,修复改造景区车行道24000平方米、输电线路9850米、滨水栈道3600平方米等,修复重建鲸鱼湾步道及护栏1500米、观音峡步道及环线步道3000米、佛耳峡沿线步道2000米等,重建休息长廊3座、观景亭4座、3A卫生间3座以及购置安装标识标牌及监控设施等。
四、建设工期。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7个月。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4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963.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7万元,预备费209.2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项目单位自筹。
六、招标方案。你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项目施工环节需按我委批复的招标方案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投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七、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景区车行道、步道、输电线路修复改造方案及卫生间、观景亭、休息长廊等附属构筑物拆除重建方案。下阶段,你单位应进一步核实项目实施范围,不得与景区其他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重复计取。
八、你单位应按照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该项目编号为焦发改审批廉〔2021〕46号。
九、你单位应开展信用承诺并据实申报项目审批所需的前置要件,提交的《信用承诺书》我委将及时在“信用焦作”网站公示,守信或失信情况纳入“信易批”档案管理。
十、请据此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编制的初步设计及概算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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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青天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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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预计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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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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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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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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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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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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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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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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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3.75 |
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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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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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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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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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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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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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包含在施工工程中。
2021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