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怀源生态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呈报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项目——配套功能完善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焦怀源发〔2022〕1号)及相关申报材料收悉。按照《焦作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焦政办〔2021〕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出具的概算审查意见(焦财审概字〔2021〕26号)、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国金豫咨〔2021〕13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项目——配套功能完善工程初步设计》。
项目代码:2201-410800-04-05-549967。
二、实施范围。该工程位于焦作市城区南部大沙河两岸,工程范围为左岸西起桩号12+550、东至桩号19+300,右岸西起桩号13+500、东至桩号19+300。
三、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引黄渠西侧至民主南路段(大沙河南岸)节点绿化工程、引黄入焦节点广场工程、迎宾路节点提升及迎宾路桥下空间工程、凯旋路堆岛及湖心岛改造工程、配套设施补充完善工程及码头工程等。
1.引黄渠西侧至民主南路段(大沙河南岸)节点绿化工程。该工程位于大沙河堤顶路以南、黄河大道以北、民主路以东、引黄渠以西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绿化工程、铺装工程、景观小品及外部引水工程等。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包括新建总建筑面积3586.21平方米的1-15号配套用房,设置栈道6处、园桥24座等;绿化工程包括种植乔灌木5476株、地被167214平方米等;铺装工程包括新建园路、停车场、广场等28646.88平方米;景观小品包括设置水榭、花架等构筑物11座、景墙5处等。
2.引黄入焦节点广场工程。该工程位于引黄渠与大沙河交接口、大沙河堤顶路以北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铺装工程、景观小品及互动投影灯光秀等。其中:绿化工程包括种植乔灌木415株、地被8198平方米等;铺装工程包括新建广场等3121.01平方米。
3.迎宾路节点提升及迎宾路桥下空间工程。该工程位于迎宾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沿迎宾路以北约1000米两侧条状绿化带以及迎宾路与大沙河南侧堤顶路桥下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绿化工程、铺装工程、景观小品等。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包括新建建筑面积969.11平方米的二层游客中心1栋及驿站改造等;绿化工程包括种植乔灌木1431株、地被49791平方米等;铺装工程包括新建广场、园路等10452.12平方米、改造停车场等5224.47平方米。
4.凯旋路堆岛及湖心岛改造工程。该工程位于凯旋路与大沙河南侧堤顶路交接处大沙河水岸长度660米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铺装工程、景观构筑物、小品及防洪开挖工程等。其中:绿化工程包括种植乔灌木433株、地被8430平方米等;铺装工程包括新建园路、广场等743.33平方米。
5.配套设施补充完善工程。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强弱电工程及配套设施安装等。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包括新建二层管理用房2栋、一层公厕2座等,总建筑面积为5505.56平方米;室外强弱电工程包括安装配电箱、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等;配套设施安装包括设置艺术坐凳190个、导视标识263个等。
6.码头工程。该工程分别位于大沙河南岸迎宾路桥西230 米、大沙河北岸山阳路与凯旋路之间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码头2处及绿化工程、铺装工程等。其中:绿化工程包括种植乔灌木207株、地被5653平方米等;铺装工程包括新建园路、广场等2277.78平方米。
四、原则同意该工程中配套用房、游客服务中心等建筑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 年,景观亭、廊架、园桥等构筑物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3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为三级,钢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为四级。工程实施期间应严格落实各类结构安全稳定要求。
五、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总图布局、植物配置、交通组织及各专项设计方案。下阶段,你单位应进一步核实工程实施范围,不得与其他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重复计取;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流线,满足消防、医疗等应急救援要求;进一步优化防洪排涝、沿岸安全防护及水深控制等设计,做好游人安全提示和防护相关工作。
六、建设工期。该工程计划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8772.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926.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83.44万元,预备费870.4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92.65万元。资金来源采用PPP模式,由你公司负责筹措。
八、项目审批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分别是:《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项目建设指挥部会议纪要》(〔2020〕8号)、市水利局出具的行业审查意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后的总平面图等。
九、该项目应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建设标准,参建各方应参照《焦作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焦发改投资〔2021〕247号)履行概算控制责任,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及提高建设标准。突破投资概算且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正式申报;未按程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十、工程实施前,应依法依规办理各类相关前期手续,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十一、你单位应开展信用承诺并据实申报项目审批所需的前置要件,提交的《信用承诺书》我委将及时在“信用焦作”网站公示,守信或失信情况纳入“信易批”档案管理。
附件: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项目——配套功能完善工程投资概算表
2022年1月21日
附件:
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项目——配套功能完善工程
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建安工程费用 |
15926.40 |
|
1 |
引黄渠西侧至民主南路段(大沙河南岸)
节点绿化 |
9192.22 |
|
1.1 |
景观工程 |
7682.40 |
|
1.2 |
建筑工程 |
1145.04 |
|
1.3 |
外部引水费用 |
273.73 |
|
1.4 |
土方购置费 |
91.05 |
|
2 |
引黄入焦节点广场 |
1210.74 |
|
2.1 |
景观工程 |
710.09 |
|
2.2 |
安装工程 |
500.65 |
|
3 |
迎宾路节点提升及迎宾路桥下空间 |
1839.90 |
|
3.1 |
绿化工程 |
784.25 |
|
3.2 |
园建工程 |
606.36 |
|
3.3 |
景观安装 |
103.71 |
|
3.4 |
建筑工程 |
345.58 |
|
4 |
凯旋路堆岛及湖心岛改造 |
686.12 |
|
4.1 |
绿化工程 |
135.09 |
|
4.2 |
园建工程 |
551.03 |
|
5 |
码头 |
289.66 |
|
6 |
配套设施完善补充内容 |
2707.76 |
|
6.1 |
艺术坐凳 |
163.88 |
|
6.2 |
景观安装 |
1231.45 |
|
6.3 |
新增公厕及管理服务用房 |
1082.43 |
|
6.4 |
导视标识 |
230.00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483.44 |
|
1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
10.74 |
|
2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99.26 |
|
3 |
招标代理费服务费 |
33.51 |
|
4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
64.59 |
|
5 |
工程监理费 |
257.75 |
|
6 |
设计费 |
530.75 |
|
7 |
勘察费 |
16.10 |
|
8 |
环境影响评估费 |
10.27 |
|
9 |
工程保险费 |
47.78 |
|
10 |
施工图审查费 |
24.66 |
|
11 |
器具购置费和办公用品采购费 |
92.70 |
|
12 |
人防异地建设费 |
97.25 |
|
13 |
市政配套费 |
98.06 |
|
三 |
预备费 |
870.49 |
(一+二)×5% |
四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492.65 |
|
五 |
总投资 |
18772.98 |
一+二+三+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