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关于新增省道230沿南太行线方庄至寨豁段建设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焦公路〔2022〕55号)及相关申报材料收悉。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2号)、《焦作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焦政办〔2021〕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天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天咨发〔2022〕204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我市干线公路网结构,改善南太行旅游道路通行条件,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同意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增省道230沿南太行线方庄至寨豁段建设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代码:2205-410800-04-01-978334。
二、路线走向及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焦作市北部,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路线起于修武县西村乡北S230现状道路(中焦路)与S233交叉口,沿S230现状道路向西南而行,约800米后偏离S230现状道路转向西,依次经过艾曲村、西大掌村后设两处隧道穿山,在高窑河村东南接X014,沿X014西行在麦秸河村接S230现状道路,而后依次经过许河村、东张村、周窑村,止于中站区龙洞村南侧。路线全长16.314千米,其中旧路改建段长0.784千米,新建段长15.53千米。
三、主要工程技术标准。原则同意该工程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6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15米,横断面布置为:行车道2×3.5米+硬路肩2×3.25米+土路肩2×0.75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为1/100、小桥及涵洞为1/50。其他技术标准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主要工程量。项目总占地600858平方米。全线路基挖方229.21万立方米,填方89.37万立方米;沥青砼路面178.533千平方米;防排水圬工总量21.08万立方米;大桥1980米/5座;涵洞36道;隧道1883米/2座;平面交叉13处;安全设施16.314千米;新建服务区1处,加油站2处。
五、建设工期。该工程计划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六、招标方案。原则同意项目法人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按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11451.4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1592.24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1032.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387.08万元,预备费8821.07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618.43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采用PPP模式筹措。
八、项目审批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分别是:《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省道网规划调整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基础〔2014〕341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增省道230沿南太行线方庄至寨豁段建设工程(一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实施的批复》、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10800202200002号)、市交通局出具的行业审查意见、修武县及中站区政府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意见、市林业局意见、市商务局意见、市北山办复函等。
九、下阶段,你单位应加强与财政、自然资源规划、水利、林业、文广旅、商务、住建及辖区政府、相关管线单位对接,进一步优化完善工程方案,做好防洪影响评价、压覆矿、文物保护、土地征迁、移民安置、装配式建筑、管线迁改等工作,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实施;你单位应根据社会资本方选择结果,在项目公司设立后向我委申请变更项目法人。
十、你单位应通过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依法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十一、你单位应按照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该项目编号为焦发改审批廉〔2022〕21号。
十二、你单位应开展信用承诺并据实申报项目审批所需的前置要件,提交的《信用承诺书》我委将及时在“信用焦作”网站公示,守信或失信情况纳入“信易批”档案管理。
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2年6月9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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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新增省道230沿南太行线方庄至寨豁段建设工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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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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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委托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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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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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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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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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8.78 |
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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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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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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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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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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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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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92.24 |
监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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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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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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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98 |
重要设备及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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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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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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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委托招标方式) |
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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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包含在施工工程中。
2022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