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优化火车站南广场地下停车场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焦发改价格〔2023〕130号
焦作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3〕9号)精神,参考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焦作站南广场地下停车场收费成本监审报告》(焦价成审〔2020〕3号)及周边地市高铁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结合近3年火车站南广场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价格执行情况,经征求意见、集体审议、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优化火车站南广场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30分钟至1小时(含1小时)2元/辆;1小时至2小时(含2小时)内5元/辆,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最高收费20元/辆。
二、减免规定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救灾车辆等,免收停车费。
(二)设置有电动车充电服务的,在充电时间内对已收取充电服务费的电动汽车,免收停车费。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停车设施经营者应按规定在停车场所及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标示具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查处。
(二)鼓励采取包月、包年等协商议价的方式,提高车位利用率。
(三)其他相关事宜,按国家、省有关停车收费管理文件规定执行。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5日起执行。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延长焦作市火车站南广场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期的通知》(焦发改价格〔2021〕259号)同时废止。执行期间如有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如有新政策,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2023年6月2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