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焦发改价格〔2022〕141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
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住建局、城管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委、住建局、城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河南省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2〕37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河南省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2〕373号)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