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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关项目政策汇编(2023年6月)

发布时间:2023-06-20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目 录

 

1.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1

2.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7

3.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政策………………………………………14

4.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26

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政策…………………………………28

6.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政策………………………………………31

7.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政策……………………………………32

8.2023年河南省重点项目遴选领域及要求……………………38

9.2023年焦作市重点项目遴选领域及要求……………………45

 

 

  

 


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

 

一、申报项目所需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投向领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明确的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行业以及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

(二)申报项目应当属于政府主导、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早晚要干的投资项目。优先支持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的项目,优先支持纳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项目,积极发挥专项债券对重大规划和战略的支撑作用。

(三)申报项目必须成熟可行。优先支持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必须已完成可研审批或者核准、备案手续,2023年能够开工建设并形成实物工作量。

(四)申报项目必须满足项目收益和风险管理要求。项目应当具有与投向领域相对应的经济效益,且融资收益能够实现平衡。各地各部门要结合项目收益情况、资本金管理要求、年度建设任务等合理提出专项债券总需求,以及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需求。

(五)允许此前未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的项目完善相关条件后再次报送。项目优化调整要实事求是,不得虚假填报建设内容、前期工作情况、拟开工时间等信息。项目建设地点调整或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总投资等发生较大变化的项目,要按规定办理项目变更审批手续。

(六)继续支持2022年专项债券准备项目清单中的项目。2022年度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筛选纳入准备项目清单、2023年仍有专项债券资金需求的项目,除因所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级上升为高风险而进入禁止类项目清单的项目外,均可申报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需求。对于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总投资和专项债券总需求等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收到项目后,将继续纳入2023年准备项目清单。

二、2023年专项债券投向领域

(一)交通基础设施

1.铁路。2.收费公路。3.民用机场(不含通用机场)。4.水运。5.综合交通枢纽。6.城市轨道交通。7.城市停车场。

(二)能源

1.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2.煤炭储备设施。3.城乡电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城市配电网、边远地区离网型新能源微电网)。4.大型风电光伏基地。5.抽水蓄能电站。6.村镇可再生能源供热。7.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三)农林水利

1.农业。2.水利。3.林草业。

(四)生态环保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

(五)社会事业

1.卫生健康(含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公共卫生设施)。2.教育(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3.养老托育。4.文化旅游。5.民政等其他社会事业(含全民健身设施)。

(六)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

1.城乡冷链物流设施。2.国家物流枢纽等物流基础设施。3.粮食仓储物流设施。4.应急物资仓储物流设施(含应急物资中转站、生活物资城郊大仓基地)。5.农产品批发市场。

(七)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1.市政基础设施,含供排水、供热、供气、地下管廊专项。2.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1.市政、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信息化。2.云计算、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基础设施。3.轨道交通、机场、高速公路等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4.国家级、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和数字化转型平台。

(九)国家重大战略项目

涉及我省主要为黄河流域生态环保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项目要纳入相关规划,属于重大战略明确的重点任务或投向、对推进重大战略有重要作用的重大项目。为避免交叉重复,属于其他九个领域的项目,不得申报国家重大战略项目领域。

(十)保障性安居工程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保障性租赁住房。3.公共租赁住房。4.棚户区改造。主要支持在建收尾项目,适度支持新开工项目。

三、2023年专项债券可用于项目资本金的投向领域

(一)铁路

(二)收费公路

(三)干线和东部地区支线机场

(四)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

(五)城市停车场

(六)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

(七)煤炭储备设施

(八)城乡电网

(九)新能源项目(包括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抽水蓄能电站、村镇可再生能源供热、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十)水利

(十一)城镇污水垃圾处理

(十二)供排水

(十三)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四、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

全国通用禁止类项目:

(一)楼堂馆所。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技术用房。2.党校行政学院。3.干部培训中心。4.行政会议中心。5.干部职工疗养院。6.其他各类楼堂馆所。

(二)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1.城市大型雕塑。2.景观提升工程。3.街区亮化工程。4.园林绿化工程。5.文化庆典和主题论坛场地设施。6.其他各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三)房地产等其他项目。1.一般房地产开发。2.企业生产线或生产设备。3.用于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4.主题公园等商业设施。

高风险地区禁止类项目:

高风险地区指上年度地方政府债务(含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等级评定为红色的省本级、市本级和县区。在全国通用禁止类项目的基础上,高风险地区增加以下禁止类项目:

(一)交通基础设施。城市轨道交通。

(二)社会事业。除卫生健康(含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公共卫生设施)、教育(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养老托育以外的其他社会事业项目。

(三)市政基础设施。除供水、供热、供气以外的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四)新型基础设施。除公共服务信息化以外的其他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五)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

 

 

   

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

 

围绕2023年和十四五要集中力量办的国家层面大事、难事、急事,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支持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建设。

一、三农方面

(一)农业农村领域包括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乡村振兴、农业绿色发展3个专项。

支持范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主要是高标准农田、现代种业提升、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等项目,乡村振兴专项主要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农业绿色发展专项主要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二)林业生态建设包括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专项、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2个专项。

支持范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专项,支持范围为纳入《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县(市、区),我市武陟县、温县、孟州市在支持范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支持范围为纳入《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 《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全国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保存利用规划 2014-2025年)》的项目,目前我市能够申报的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

(三)水利领域包括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和水安全保障2个专项。

支持范围: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包括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工程等。水安全保障专项,包括重要支流治理工程、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黄河流域淤地坝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等。需纳入国家级相关规划或方案。 

二、产业方面

(一)互联网+”和数字经济专项

支持范围: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协同制造、人工智能、数字经济试点(包括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大数据应用创新、数字经济公共基础设施等)。

(二)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技术攻关专项

支持范围:钢铁行业、有色金属行业、建材行业、石化化工行业4个重点领域,着力推动关键领域绿色低碳技术攻关。

(三)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

支持范围:轨道交通装备、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智能机器人、智能汽车、现代农业机械、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新材料、制造业智能化、重大技术装备等9个重点领域。

(四)国家技术改造专项

支持范围:高端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智能汽车、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服务机器人操作系统、新材料、防治装备、医疗装备、农机机械和基础零部件10个重点领域,着力推动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

(五)煤矿安全改造专项

支持范围:当年实施的煤矿安全改造项目。

三、服务业方面

(一)旅游领域

支持范围:国家十四五期间开展文化保护传承和利用工程,并在2021年建立了《 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和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十四五期间,旅游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仅对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进行支持。支持领域为4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内的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智慧管理系统、游客服务设施、旅游交通设施、旅游停车场及旅游厕所,支持方式为按项目总投资的60%进行资金补助,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400万元。

(二)物流领域

支持范围:十四五时期,物流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主要支持两个方面,一是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重点支持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的公共性、基础性设施补短板项目。二是冷链物流设施项目。重点支持服务于肉类屠宰加工及流通的冷链物流设施项目(不含屠宰加工线等生产设施),以及公共冷库新建、改扩建、智能化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支持标准为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的投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三)粮食仓储领域

支持范围:十四五时期,粮食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主要支持三个方面,一是港口、口岸接卸中转能力提升项目。二是粮食物流重点铁路沿线的散粮运输项目。三是与地方政府粮食储备配套的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项目,要求为承担地方政府储备任务的粮食仓储项目。补助标准为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亿元

四、资源转型方面

(一)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专项

支持范围: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

(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

支持范围:重点流域、重要湖泊、重要水源地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类型包括河道(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生态廊道等流域可持续发展工程。申报项目应从我省十四五重点流域项目储备库中筛选报送。

(三)以工代赈专项

支持范围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地区,向革命老区、原深度贫困地区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地区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特别是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就业率相对较低的地区倾斜。

五、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一)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

支持范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

支持范围:各地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城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

(三)排水设施专项

支持范围:排水管渠、排涝除险设施和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等建设项目。

六、社会事业方面

(一)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专项

支持范围: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

(二)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专项

支持范围: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三)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

支持范围: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四)社会服务设施设施建设支持工程专项

支持范围:社会福利服务设施退役军人服务设施、残疾人服务设施。

(五)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

支持范围: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国家公园等重要自然遗产保护展示、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专项

支持范围: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项目、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项目。

七、生态环保方面

(一)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专项

支持范围: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能效提升项目、水效提升项目、循环经济发展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突出环境污染治理项目。

(二)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方向)

支持范围:优先支持大型风光电基地周边配套调峰的煤电机组改造项目。支持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的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主要包括开展煤电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锅炉和汽轮机冷端余热深度利用改造、能量梯级利用改造、清洁化利用、综合升温改造等。支持煤电机组供热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纯凝机组开展热电联产改造,优化已投产热电联产机组运行。支持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推动现役机组应改尽改。

(三)省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

支持范围:省直公共机构节能综合改造、节能和循环经济重大工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

  

 


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政策

 

一、总体安排

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工作自20229月开始,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筛选形成备选项目清单,引导金融机构投放中长期贷款,贷款实行市场化利率(一般3%-4%左右)。自20234月开始由定期申报调整为每月一报,支持领域为18大类150项细分领域,禁止或严控8大方向。

二、支持投向领域

(一)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1.化工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

2.医药企业高端医疗器械及药品研发和产业化,原料药企业高端化绿色化改造升级

3.石化、化工、医药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

4.石化、化工企业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和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5.石化、化工、医药企业其他符合产业政策的更新改造和转型升级项目

6.钢铁、有色、建材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

7.钢铁、有色、建材企业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和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8.钢铁、有色、建材企业其他符合产业政策的更新改造和转型升级项目

9.新能源汽车企业技术研发和设备更新

10.汽车、机械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

11.汽车、机械企业其他符合产业政策的更新改造和转型升级项目

12.动力电池回收拆解和循环利用

13.废旧家电回收拆解和循环利用

14.轻工、纺织企业生产线高效化柔性化提质升级改造

15.轻工、纺织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

16.轻工、纺织企业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和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17.造纸、发酵、制革企业实施原料无害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改造

18.轻工、纺织企业其他符合产业政策的更新改造和转型升级项目

(二)重要行业领域信息设施

19.综合办公系统

20.经营管理系统

21.生产运营系统

22.网络基础设施

(三)电子信息制造业

23.骨干企业电子元器件、关键材料、特种气体等领域产能扩大和能力提升项目

24.已取得攻关突破的电子装备、仪器产能扩大和能力提升项目

25.骨干企业集成电路和硅片制造项目、液晶显示面板、

OLED面板、Micro-LED器件、玻璃基板建设项目

26.5G、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应用相关的VR/AR等新型消费终端、可穿戴设备、通信模组、新型网关等产品制造项目

(四)生物产业全链条技术产品创新和制造生产

27.生物大分子药物

28.寡核苷酸药物

29.现代中药、珍稀药材替代药物、中药材生态种植

30.新型疫苗、基因和细胞治疗

31.体外诊断

32.健康大数据

33.康养

34.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源

35.农业生物制品和生物药品

36.功能性食品

37.污染土壤生物修复

38.生物制造

39.生物基环保材料、生物化工、生物燃料、生物质能

40.病原微生物防控、个人防护与生命支撑、消杀和隔离装备

(五)航空航天业

41.航空干线、支线、通用飞机及零部件开发制造

42.航空发动机开发制造

43.机载设备、任务设备、空管设备和地面保障设备开发制造

44.航空航天用燃气轮机制造

45.遥感卫星、通信卫星、导航卫星、运载火箭、发射测试系统、卫星地面和应用系统建设

46.先进卫星载荷研制及生产

47.北斗高端芯片、器件、模组、终端等部组件研制

48.高精度、低功耗、抗干扰防欺骗、组合导航等技术与软件的研发应用

49.高性能卫星平台研制及生产

50.智能化安全保密设备研制及生产

(六)高端科研仪器研发和制造

51.高效色谱仪、高性能质谱仪、核磁共振波谱仪、红外光谱仪

52.扫描电子显微镜、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

53.X射线衍射仪

54.高精度三坐标测量仪

55.高端实时示波器

56.无线射频信号源

57.频谱仪

58.网络分析仪

59.集成电路测试仪

60.六自由度激光跟踪仪

61.高精度显微测振仪

62.高通量基因测序仪

63.流式细胞仪

64.高精度激光面形干涉仪

65.无液氮稀释制冷机

(七)能源高效利用和低碳转型

66.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

67.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周边支撑煤电、原址扩建超超临界先进煤电和天然气发电

68.煤矿智能化建设和清洁高效生产

69.燃煤耦合生物质和掺烧低碳燃料等煤电机组发电改造

70.油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等绿色低碳转型替代

71.氢气、二氧化碳管道输送项目建设

72.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及示范项目建设

73.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建设

74.炼油企业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和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75.煤制油气(含煤炭分质分级利用)企业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和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设备制造

76.大尺寸低能耗晶硅生产关键设备研发与制造

77.高效光伏电池关键浆料规模化生产技术研发与关键设备制造

78.高性能光伏胶膜及核心材料技术研发与生产

79.异质结、钙铁矿等先进高效太阳电池高效率规模化产线关键设备研发与制造

80.老旧光伏电站升级改造项目及先进技术应用

81.抽水蓄能机组产业链项目建设

82.新型储能产业链项目

83.深远海漂浮式风电关键设备研发、制造与应用

84.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关键零部件、材料研发与制造

85.大功率风电机组验证与检测平台

86.风力发电机组动力学仿真软件研发、生产与应用

87.其他风电产业链项目建设

88.光热发电、地热发电及工业领域太阳能热利用产业链项目

89.光热大开口槽式集热器关键设备技术研发与生产制造

90.三代核电、高温气冷堆、快堆、模块化小型堆、海上浮动堆等核电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和制造

91.智能化、信息化技术在核电研发、制造、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应用

92.核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

93.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

94.非粮生物质液体燃料

(九)氢能产业研发、制造和应用

95.低能耗长寿命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装置

96.高压气态储氢、有机液态储氢、液氨储氢、低能耗低蒸发低温液氢、轻质高容量固态储氢、深冷高压等储氢系统和关键设备

97.高压氢瓶,低温液氢、有机和固态氢载体等输氢技术,输氢(掺氢)管道技术装备

98.质子交换膜、高温氧化物等燃料电池技术装备和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等

99.高压力等级加氢站技术和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等

100.氢能在电力、储能、交通、工业等领域创新应用项目及关键技术

101.可再生能源发电与氢能制备耦合项目及关键技术

102.掺氢燃气轮机、氢内燃机等关键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

(十)创新平台扩大技术装备更新改造

103.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104.国家产业创新中心

105.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106.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

107.其他创新平台

(十一)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

108.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产业互联网平台搭建

109.行业企业、解决方案供应商及第三方服务机构专业型、行业型产业互联网平台搭建

110.重点行业龙头企业提供的行业网络安全解决方案

111.网络安全企业搭建的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指挥平台

(十二)企业、农民和农机合作社等农机购置

112.购置大型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粮油作物生产急需急用机具、农业生产成套设施装备、农机应急服务装备

(十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循环利用和节水改造相关设备制造和更新改造

113.支持传统行业实施系统性绿色清洁生产改造

114.规模化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示范项目建设

115.重点领域企业、公共机构等实施锅炉、电机、风机、泵、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等产品设备更新

116.工业余热利用

117.数据中心、通信基站、通信机房等节能降碳升级改造

118.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光储直柔建筑等试点示范

119.园区循环化改造,园区实施工业余压余热、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120.废塑料、废旧金属、废玻璃、废橡胶、废旧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汽车、废旧纺织品等城市典型再生资源和风电光伏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以及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技术升级改造,设备更新过程中淘汰设备的报废拆解和循环利用

121.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业技术升级改造

122.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文办设备、盾构机、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拆解和再制造

123.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改造

124.高耗水企业节水改造,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建设和改造,供水管网更新改造

125.重大节水设备、海水淡化装备产业化示范和海水淡化工程

126.车船路港和地铁等能效提升改造

127.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建造改造

128.港口码头岸电建设改造

129.提升铁路系统电气化水平

130.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集疏运公路和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

(十四)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升级改造和节粮减损设备购置及更新改造

131.开展气密性、隔热性改造,应用控温、内环流、气调等绿色储粮新技术的粮食仓房改造项目

132.平房仓高效环保进出仓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133.应用防分级降碎装置、粉尘控制等系统的立筒仓、浅圆仓改造升级项目

134.应用粮情传感器、测温电缆的粮情测控系统更新改造项目

135.公路、铁路、码头接卸点以及立筒仓、浅圆仓、平房仓散粮接发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136.粮食码头多式联运转运设施、散粮专用泊位、装卸船设施设备改造升级项目

(十五)物流设施提质增效和智能化改造及相关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

137.高标准仓库改造升级项目

138.应用自动分拣系统、堆垛机、穿梭机等设施设备的智慧立体仓储设施改造项目

139.智慧物流枢纽、物流园区升级改造项目

140.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范围内的多式联运场站和转运设施设备改造升级项目

141.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等物流装载器具循环共用系统改造升级项目

(十六)冷链设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及相关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

142.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冷链物流园区的货物装卸、保鲜催熟、质量管控等设施设备智慧化改造升级项目

143.应用自动立体货架、智能分拣、物流机器人、温度监控等设备的传统冷库改造升级项目

144.冷链物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加工企业冷库、中央厨房、低温车间等建筑物围护结构、制冷系统、照明设备等节能改造项目

145.冻结间、速冻装备、冷却设备等低温加工装备设施节能改造项目

(十七)提升战略性矿产资源和油气资源保障能力的相关设备采购和更新改造

146.国内铁、铜、镍、锂等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建设

147.钾肥骨干企业钾资源勘探、开采和钾肥生产项目建设

148.油气勘探开发项目建设

(十八)教育领域技术装备更新改造

149.财务状况良好、负债率低的大学更新置换先进技术设备

150.财务状况良好、负债率低的职业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技术设备

三、禁止领域和严控方向

1.窗口指导“应指导未指导”或评定为“高风险”的集成电路、平板显示项目。

2.未通过窗口指导的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含新建项目、扩能项目)。

3.化石能源制氢等《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中提出严格控制的领域。

4.未列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增炼油产能,以及新建乙烯、PXMDI项目。

5.未列入《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的煤制烯烃项目。

6.煤制甲醇和煤制乙二醇项目。

7.涉及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铸造产能的项目(可提供省级产能置换以及项目备案、节能审查、环评等手续的项目除外)。

8.新建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生产项目(落实产能置换政策的项目除外)。

 









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一)投资补助类。

支持范围:主要包括服务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物流枢纽体系建设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三个模块。要求项目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手续齐备,在建或确保2023年一季度能够开工建设,且近3年内未获得过国家和省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原则上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支持的主体必须是在河南注册的企业法人,近3年内没有受到财政、审计部门处理处罚,没有列入失信人名单。

1)服务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国家和省级两业融合发展试点、省级服务业开发区和中介服务园区(楼宇)范围内,对主导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引领作用且投资规模超过2000万的重大产业基础设施或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2)物流枢纽体系建设。国家和区域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范围内以及物流豫军企业,投资超过5000万的高标准第三方仓储、智能化仓储设施、保税仓储等公共性、基础性设施补短板项目。

3)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省政府与大型知名企业签订的重大战略合作协议中明确的服务创新项目。

(二)资金奖补类。

支持范围:主要包含重点物流企业引育和物流标准制定两个模块。支持的主体必须是在河南注册的企业法人,近3年内没有受到财政、审计部门处理处罚,没有列入失信人名单。

1)重点物流企业引育。2022年以来新设立的全国物流50强、货代物流100强、大型物流央企全国或区域总部,新晋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和5A级物流企业,经认定并考评达标的物流豫军企业。

2)物流标准制定。2022年以来批准发布的物流行业省级以上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

(三)省级中介服务业园区

支持范围:主要奖励发展省级中介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咨询服务、金融中介服务、法律服务、会计税务及评估服务、信用服务、贸易及相关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会展广告服务园区)和楼宇较好地区的县(市、区)政府。要求四至范围清晰、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米、上年度纳税超1000万元、企业入住率不低于60%,园区内中介服务企业(机构)超20家,有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入驻。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政策

 

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产品分为五大类35小类。

一、政府储备调控贷款(4个小类)

1.中央储备粮油贷款

2.中央储备粮油轮换贷款

3.地方储备粮油贷款

4.地方储备粮油轮换贷款

期限:1-3

利率:按人民银行和农发行相关利率规定执行

贷款方式:信用贷款

二、农产品购销储贷款(13个小类)

1.粮油调销贷款

2.购销企业粮油收购贷款

3.购销企业棉花收购贷款

4.购销企业棉花调销贷款

5.龙头加工企业粮油收购贷款

6.龙头加工企业棉花收购贷款

7.龙头加工企业棉花调销贷款

8.国家储备化肥贷款

9.省级储备化肥贷款

10.省级储备糖贷款

11.省级储备肉贷款

12.储存羊毛贷款

13.省级其它品种储备贷款

期限:1

利率:按人民银行和农发行相关利率规定执行

贷款方式:原则上采用担保方式

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贷款(6个小类)

1.农村路网建设贷款

2.棚户区改造贷款

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贷款

4.城乡一体化贷款

5.水利建设贷款

6.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贷款

期限:一般不超过20

利率:按人民银行和农发行相关利率规定执行

贷款方式:原则上采用担保方式

四、涉农产业贷款(11个小类)

1.粮油购销流动资金贷款

2.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

3.现代农业园区贷款

4.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贷款

5.农业科技贷款

6.农业生产资料贷款

7.产业巩固帮扶贷款

8.棉花预购贷款

9.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贷款

10.粮食仓储(物流)设施贷

11.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贷款

期限:一般不超过15

利率:按人民银行和农发行相关利率规定执行

贷款方式:原则上采用担保方式

五、小微企业贷款(1个小类)

农业小企业贷款

期限:短期不超过1年,中期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贷款不超过5

利率:按人民银行和农发行相关利率规定执行

贷款方式:原则上采用担保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政策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回归基础设施主力银行定位,今后发展重点集中在基础设施领域。

重点支持领域包括五大方面:

(一)交通、能源、水利等网格型基础设施建设(港口、水运、水网、交通网等)

(二)信息、科技、物产等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建设(物流、人工智能、重大科技、航空货运枢纽等)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际铁路、地下综合管廊、污水垃圾处理、智慧城市等)

(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城乡冷链物流、四好农村路等)

(五)国家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上述领域针对不同项目,在贷款期限、利率定价、审批权限等都有相应的配套优惠政策。

  

 

 




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政策

 

一、固定资产类贷款

固定资产类贷款投向应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聚焦本行主责主业,重点投向以下领域:


(一)支持外经贸发展和跨境投资,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引进来走出去,有助于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境内对外开放水平的领域;


(二)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源资源等国际合作领域;


(三)科技、文化以及中小企业走出去领域;


(四)其他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的外贸、走出去和开放型经济建设等领域。


二、重大项目建设贷款


支持国内重大项目建设,具体包括:

(一)国产重大装备采购项目,即采购中国企业自主研发、制造的国产重大技术装备,以及采购上述装备并实施相关配套建设项目。

(二)经副省级(含)以上政府或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境内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外贸企业发展贷款

外贸企业是指依法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企(事)业法人,包括货物贸易企业和现代服务贸易企业。

(一)货物贸易企业

1.从事进出口经营活动,通过自行或委托代理方式开展进出口业务且近3年内有真实的海关进出口业务数据的企(事)业法人;


2.依法办理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事)业法人;


3.经地市级(含)以上政府或外贸主管部门认定为货物贸易企业的企(事)业法人。

(二)现代服务贸易企业

1.生产性服务贸易企业:依法从事生产性服务业,近3年内有相应服务贸易涉外收入,且依法对涉外收入进行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企(事)业法人;                         


2.生活性服务贸易企业:依法从事旅游文化服务,近3年内有旅游文化服务贸易涉外收入,且依法对涉外收入进行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企(事)业法人;


3.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从事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的企(事)业法人,且近3年内签署过真实有效的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实施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企(事)业法人;


4.经地市级(含)以上政府或外贸主管部门认定为现代服务贸易企业的企(事)业法人。

四、外贸集聚区和贸促平台建设贷款

(一)外贸集聚区

1.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经地市级(含)以上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


2.经国务院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认定,或地市级(含)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授权批准建设的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临空经济示范区等;


3.经国务院或发展改革委批复设立的中西部和东北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4.国家船舶工业发展规划中明确的造船基地以及船舶配套工业园区。


(二)贸促平台


包括承接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认定,或地市级(含)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授权的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的国际性国家级展会的各类型会议展览中心等。


集聚贸促贷款不得投向商业房地产、市政工程等设施建设。


五、外贸产业链发展贷款


主要支持在外贸产业链上直接支持外贸企业进出口商品、技术和服务,且近2年内有与外贸企业签订并履行供货(服务)合同


的一级供货商和一级服务商。


(一)一级供货商


直接与外贸企业中的货物贸易企业签订货物供销合同,以向货物贸易企业提供其出口商品以及生产制造出口商品所需的原材料、中间品、生产制造设备等货物的供应商。


(二)一级服务商


直接与外贸企业签订有关服务合同,为外贸企业提供其因进出口商品和服务所需的研发、通关、退税、仓储、物流运输、跨境电商等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六、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


支持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等。


(一)支持科技创新研发:用于满足借款人持续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体系化、平台化研发行为所需资金;


(二)支持承包工程:用于满足从事承包工程的借款人实施符合本办法支持范围的境内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所需资金;


(三)支持日常生产运营:用于满足从事属于本办法第五条支持范围经营活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日常生产运营所需资金。


七、制造业转型升级贷款

为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打造我国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向符合要求的借款人开展境内固定资产投资、并购以及日常运营所需资金提供本外币贷款。

(一)技术改造项目:为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价值,促进我国制造业向高端化转型,提升国内国际核心竞争力,支持借款人为开展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而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智能化改造项目:为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支持借款人为开展智能制造项目或提升生产制造全流程各环节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而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绿色化发展项目:为推动资源能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支持借款人为生产制造绿色产品或实现生产制造过程清洁化、能源利用低碳化、资源利用高效化而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八、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

具体支持:

(一)直接联接其他国家或边境口岸,且对进出口贸易有直接促进作用的境内铁路、公路、桥梁、管道运输、航道、邮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国家有权审批部门批准的有国际航线的航空港、机场等境内航空运输基础设施项目;


(三)国家有权审批部门批准的有国际航线的港口、码头等境内水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纳入国务院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认定或地市级(含)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库及名单内的境内铁路、公路、桥梁、管道运输、航道、邮电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对于未制定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库及名单的省市,仅支持地市级(含)以上政府主管部门书面推荐的重点一带一路境内铁路、公路、桥梁、管道运输、航道、邮电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

 

 

 

 

  

 





2023年河南省重点项目遴选领域及要求

 

一、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一)实验室体系建设项目

国家级、省级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研发平台项目

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试基地、产业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高校及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质量检测检验中心等项目。

(三)双创平台项目

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智慧岛、双创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园区(不含单一出售型产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项目。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网络型基础设施项目

1.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项目

1)高速铁路、普通铁路项目;

2)纳入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工程或前期工作较为成熟的铁路专用线项目;

3)高速公路项目;

45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或总投资20亿元以上的国省道升级改造项目;

5)郑州国际航空枢纽建设项目、运输机场、通用机场项目;

6)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港口航道项目;

7)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和枢纽能级巩固提升项目。

2.现代能源项目

1)电压等级50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电源支撑项目、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2)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

3)经国家和省核准的跨区域油气长输管道、地下储气储油库,氢能运输以及重大天然气储备、调峰设施等输配体系项目;

4)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5)大型炼油设施建设或扩能改造及主要配套项目;

6)国家级煤炭储备基地及省大型煤炭储配园区项目,60万吨及以上煤炭新建、改扩建项目。

3.现代水网项目

列入国家或省规划的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大中型水库、大中型灌区、防洪抗旱工程、水资源调配工程、南水北调后续工程、水灾害防御和灾后重建等项目。

(二)产业升级基础设施项目

1.总投资5亿元以上5G、千兆光网、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互联网国际专用通道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项目。

2.总投资10亿元以上PUE值不高于1.3、规模3000个以内标准机架的新型数据中心,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智能计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项目。

3.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智能交通、智慧能源、工业互联网、智能仓储物流、智慧旅游平台、文博场馆数字化转型、智慧养老平台等融合基础设施项目。

(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1.城市群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工程项目

中原城市群和郑州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郑开(兰考)同城交通优化、郑港道路交通优化提升等郑州都市圈交通一体化项目。

2.公共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

1)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城市(含县城)防洪排涝设施、海绵城市、城市更新、市政交通、城镇环境、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新建、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空间综合体、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等基础设施系统项目;

2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城市避险和应急能力提升项目。

(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新一轮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蓄滞洪区群众外迁、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等乡村振兴项目等。

三、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一)先进制造业项目

1.传统产业项目

1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材料工业项目。钢铁行业推动行业整合重组、加快向先进金属材料转型的项目;有色、化工行业向新型材料、高端材料延伸项目;建材行业绿色墙材、装配式建筑、纳米建材、节能环保建材、智能墙材等新型绿色化转型项目;

2)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电气装备、农机装备、矿山机械、盾构装备和起重机械等装备制造项目;

3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客车、乘用车、专用车及零部件制造等汽车工业项目;

4)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传统食品加工、烟草白酒产业转型升级、冷链和休闲功能食品加工等食品工业项目;

5)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现代纺织服装、智能家居及家电等轻工纺织项目。

2.新兴产业项目

1)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电子元器件、智能传感器、网络安全、5G、先进计算、集成电路、汽车电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

2)总投资5亿元的轨道交通装备、数控机床及增材制造、机器人及无人机、航空航天装备等项目,总投资3亿元的激光加工、工业CT等高端装备项目;

3)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电子功能材料、高性能化工材料、先进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碳基材料、高性能纤维材料、新型动力及储能电池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新材料项目;

4)总投资5亿元的高端仿制药、高性能医疗器械(含医用卫材)、生物育种、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临床医学与健康管理、生物安全、生物能源等生物经济项目;

5)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新能源客车、新能源乘用车、智能网联汽车氢燃料电池客车等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项目;

6)总投资5亿元的新一代动力电池、光伏、风电、生物质能装备等新能源项目;

7)总投资5亿元的节能环保装备和资源综合利用装备等节能环保项目。

3.未来产业项目

1)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氢能、生物质制氢及风光发电制氢、电化学储能、无坝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等氢能与储能项目;

2)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量子通信、量子计算、量子测量等量子和先进计算项目;

3)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类脑芯片、类脑机器人、脑控设备等类脑智能项目;

4)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碳基芯片、空天信息、虚拟(增强)现实、新型网络、云网融合、天地一体化网络、卫星制造和运营等未来网络项目;

5)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生命信息解读、生物合成、基因编辑、靶向递送等生命健康产业项目;

6)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高端碳材料、有色金属合金、复合耐磨金属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液态金属、先进储能材料、超宽禁带半导体材料等前沿新材料项目;

(二)现代服务业项目

1)总投资5亿元以上列入国家或省专项规划的大型综合物流项目,大型航空、公路、铁路、内河航运等运输综合枢纽场站及仓储物流配套项目,冷链、航空、电商快递、大宗商品、应急等特色物流项目,保税、口岸、商品交易市场等特色专业、大型物流项目,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等现代物流项目;

2)总投资5亿元的清算支付机构、金融服务仓库、知识产权转化服务设施等现代金融项目;

3)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外包等科技服务项目;

4)总投资5亿元的信息服务、中介服务、教育培训、节能环保服务等项目;

5)总投资30亿元的商贸服务项目(不含商品住宅开发);

6)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国家文化公园、黄河文化旅游带、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等文化旅游项目(不含商品住宅开发); 

7)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柔性化定制等两业融合建设项目。

(三)现代农业项目

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田园综合体、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试点项目等。

四、绿色低碳转型项目

(一)生态环境提升项目

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生态防护、生态修复、生态提升、河湖综合整治、山体绿化、南水北调水质保护等项目。

(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总投资3亿元以上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危废处置等项目。

(三)节能降碳项目

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节能降碳和资源循环等项目。

(四)污染治理项目

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大气、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项目。

五、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

(一)国内外高等院校实验室引进、高等院校新校区、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双一流学校创建等教育项目。

(二)政府主导的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医疗卫生防疫设施、体育设施、文化设施、科技设施、养老设施、社会福利设施、青年人才公寓等公共服务项目。

(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应急救援中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综合应急救援保障基地(物资储备中心)等项目。

 

  


 


2023年焦作市重点项目遴选领域及要求

 

一、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一)实验室体系建设项目

国家级、省级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研发平台项目

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试基地、产业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高校及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质量检测检验中心等项目。

(三)双创平台项目

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智慧岛、双创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园区(不含单一出售型产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项目。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网络型基础设施项目

1.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项目

1)高速铁路项目;

2)纳入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工程或前期工作较为成熟的铁路专用线项目;

3)高速公路项目;

41亿元以上的国省道升级改造项目;

5)通用机场项目;

61亿元以上的综合交通枢纽项目。

2. 现代能源项目

1)总投资2亿元以上电网、热电联产项目;

2)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

3)跨县区的油气长输管道项目,或者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油气长输管道项目;

4)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风电、光伏项目;

5)省级煤炭储备基地项目或者煤炭储配园区项目。

3.现代水网项目

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水库、灌区、防洪抗旱工程、水资源调配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南水北调后续工程、灾后重建及能力提升工程等。

(二)产业升级基础设施项目

1.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5G、千兆光网、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互联网国际专用通道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项目。

2.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新型数据中心,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智能计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项目。

3.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智能交通、智慧能源、工业互联网、智能仓储物流、智慧旅游平台、文博场馆数字化转型、智慧养老平台等融合基础设施项目。

(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1. 公共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

1)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城市(含县城)防洪排涝设施、海绵城市、城市更新、市政交通、城镇环境、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新建、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空间综合体;

2)总投资2亿元以上产业园区配套等基础设施系统项目;

3)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城市避险和应急能力提升项目。

(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总投资1亿元以上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农村产业融合、人居环境整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乡村振兴项目等。

(五)战略物资储备设施项目

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应急救援中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综合应急救援保障基地(物资储备中心)等项目

三、产业转型发展项目

(一)先进制造业项目

1.“一城一都一基地项目

1)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新型动力及储能电池材料、电子功能材料、高性能化工材料、先进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碳基材料、高性能纤维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两新(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项目;

3)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传统食品加工、冷链和休闲功能食品加工等食品工业项目;

4)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专用车及零部件制造、电气装备、工程装备、农机装备、矿山机械、盾构装备和造纸装备等汽车及装备制造项目;

2.传统产业项目

1)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材料工业转型项目,包括钢铁行业加快向特钢等先进金属材料转型项目,有色、化工行业向新型材料、高端材料延伸项目,绿色墙材、装配式建筑、纳米建材、节能环保建材、智能墙材等新型绿色建材项目;

2)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现代纺织服装、高端绿色皮革、智能家居及家电等轻工纺织项目;

3)总投资2亿以上的氢能(不含风光发电制氢)、电化学储能、无坝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等氢能、储能及相关设备生产项目。

3.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项目

1)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电子元器件、智能传感器、网络安全、5G、先进计算、汽车电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

2)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高端仿制药、高性能医疗器械(含医用卫材)、生物育种、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临床医学与健康管理、生物安全、生物能源等生物医药项目;

3)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节能环保装备和资源综合利用装备等节能环保项目;

4)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动力及传动系统节能技术、高速减速器及变速器技术、隔膜及电解液等关键材料技术、电池管理系统集成及制造技术、自动驾驶测试场景库与测试技术、车辆协同控制技术、智能网联汽车基础云控技术等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项目;

5)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轨道交通装备、数控机床及增材制造、机器人及无人机、航空航天装备、激光加工、工业CT等高端装备项目;

6)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新一代动力电池、光伏、风电、生物质能装备等新能源(装备、装置)项目;

7)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碳基芯片、空天信息、虚拟(增强)现实、新型网络、云网融合、天地一体化网络、卫星制造和运营等未来网络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量子通信、量子计算、量子测量等量子和先进计算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类脑芯片、类脑机器人、脑控设备等类脑智能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生命信息解读、生物合成、基因编辑、靶向递送等生命健康产业项目。

(二)现代服务业项目

1)总投资1亿元以上列入国家或省专项规划的大型综合物流项目,大型航空、公路、铁路、内河航运等运输综合枢纽场站及仓储物流配套项目,冷链、航空、电商快递、大宗商品、应急等特色物流项目,保税、口岸、商品交易市场等特色专业、大型物流项目,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等现代物流项目;

2总投资1亿元的清算支付机构、金融服务仓库、知识产权转化服务设施等现代金融项目;

3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外包等科技服务项目;

4总投资1亿元的信息服务、中介服务、教育培训、节能环保服务等项目;

5总投资5亿元的商贸服务项目(不含商品住宅开发);

6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国家文化公园、黄河文化旅游带、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等文化旅游项目(不含商品住宅开发); 

7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柔性化定制等两业融合建设项目。

(三)现代农业项目

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种子产业、秸秆综合利用、养殖、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培育、农业产业强镇田园综合体、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试点项目等。

四、绿色低碳转型项目

(一)生态环境提升项目

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生态防护、生态修复、生态提升、生态保护支撑体系等项目。

(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危废处置等项目。

(三)节能降碳项目

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节能降碳和资源循环等项目。

(四)污染治理项目

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大气、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项目。

五、民生和社会事业改善项目

(一)国内外高等院校实验室引进、高等院校新校区、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双一流学校创建等教育项目。

(二)政府主导的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等医疗卫生防疫设施,体育设施,文化设施,科技设施,养老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和青年人才公寓等公共服务项目。

 

附件(PDF):近期有关项目政策汇编(2023年6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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