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对外贸易企业意见反馈途径,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企业所急所需难题,持续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焦作市政府口岸办制定“接诉即办”工作机制。
一、诉求主体
有需求办理跨境贸易业务的企业
二、诉求渠道
1.电话热线。企业可以通过口岸办电话(3568518)、海关12360服务热线等方式提出跨境贸易领域遇到的诉求。
2.网站。企业可以通过中国(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焦作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等网站进行留言。
三、诉求类型
1.通关便利度。企业在进出口通关遇到的各种许可证件,舱单、货物申报,加工贸易、检验检疫、原产地证书等方面的问题。
2.出口退税。企业在出口退税、税费办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
3.政策咨询。关于进口贴息、出口退税、中小开资金、外贸奖补政策等外资外贸方面政策。
4.融资担保。关于信用担保、税收担保、信保方面的问题。
5.其他问题。企业遇到的其他跨境贸易方面的其他问题。
四、处理机制
1.分类处置。焦作市人民政府口岸办作为牵头单位,要做到热情服务,分类处置企业诉求,根据诉求类型分别向海关、商务局、金融工作局、银监局、税务局等单位转办,做好分类处置。
2.限时办理。在接到企业诉求后,能够即时办结的,立即办结并向企业回复,不能够即时办结的,要向企业说明办结时限,接诉单位要在2日内向企业进行回复。
3.回访考评。口岸办会定期对来访企业进行回访,对企业满意度进行调查,根据办理情况、企业满意度进行考核评比。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部门联合。发改委、海关、商务局、金融工作局、税务局、银保监办、人行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选派专人负责,各部门要加强统筹,联合畅通外贸企业意见反馈途径,持续提升跨境贸易营商环境。
2.加强考核督导。口岸办要加强定期考核督导,狠抓工作落实,定期对企业进行回访,对答复办理不及时、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的,企业不满意的,进行批评指导,确保工作形成合力。
2022年1月12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