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智慧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焦作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焦作智投〔2022〕2号)及相关申报材料收悉。按照《焦作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焦政办〔2021〕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评估机构北京中金万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金万瑞〔2022〕1110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我市数字经济与新型城镇化深度融合,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原则同意实施焦作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代码:2211-410800-04-01-214285。
二、项目拟选址焦作市马村区马村街道办事处白庄村(智慧城市数据中心)和示范区南海路2811号电商园(城市大脑运营中心)。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智慧城市数据中心、城市大脑运营中心、数字底座(含数据中台、智慧视频中台、业务中台、数字孪生CIM平台)、行业应用(含智慧工业、智慧政务、智慧社区、智慧文旅、智慧应急)及系统集成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731.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10.43万元,预备费6858万元,建设期利息4800万元。资金来源拟通过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按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六、项目审批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分别是: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103号)、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出具的行业审查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不用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情况说明、焦作腾云数字经济产业园有限公司出具的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金保障证明等。
七、下阶段,你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共享、密码应用、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装配式建筑等相关要求。
八、请据此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进一步细化系统功能、优化建设内容、深化方案设计,编制的初步设计需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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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焦作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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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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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委托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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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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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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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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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
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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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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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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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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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731.57 |
监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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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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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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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43 |
重要设备及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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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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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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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委托招标方式) |
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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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重要设备及材料包含在施工工程中。
2022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