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中原地区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的请示》(焦运服〔2022〕49号)及相关申报材料收悉。按照《焦作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焦政办〔2021〕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评估机构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郑大设评〔2022〕5302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交通运输安全教育基地基础设施,提升安全教育基地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国内一流的道路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原则同意实施中原地区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11-410800-04-01-341590。
二、项目拟选址焦作市示范区黄河路与迎宾路交叉口向东3千米路北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院内。
三、项目拟新建综合服务楼一栋,总建筑面积18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实训用房、学员宿舍、培训用房及餐厅、地下设备用房及人防工程、室外配套工程、设备购置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1388.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9133.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52.27万元,预备费 822.89万元,建设期利息279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解决。
五、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按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六、项目审批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分别是:市政府批示精神、市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承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审查意见、市交通局出具的行业审查意见等。
七、下阶段,你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海绵城市建设、装配式建筑等相关要求。
八、请据此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进一步细化平面功能布局、优化建设方案,编制的初步设计需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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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中原地区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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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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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委托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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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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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45.67 |
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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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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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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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38 |
施工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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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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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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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3.89 |
监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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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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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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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 |
重要设备及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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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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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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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委托招标方式) |
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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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重要设备及材料含在施工工程里。
2022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