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温县10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核准的请示》(温发改〔2022〕9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温县100MW风电场电能送出需求,同意建设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温县。10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项目代码:2211-410800-04-05-882539)。
项目单位:温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温县黄庄镇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温县100MW风电场至220kV拳乡变线路。本线路路径长4.5千米,其中新建3千米110kV输电线路(单回路架空路径2.9千米,单电缆线路路径0.1千米);利用拳慈线前期预留线路1.5千米。同时,扩建拳乡变一个110kV出线间隔。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工程总投资693万元。项目资本金138.6万元,由温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剩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四、项目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输电工程技术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五、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对工程进行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招标方式采取公开招标。招投标情况报我委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内容详见附件。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445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办电力〔2021〕58号)和相关单位出具的意见。
七、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依法办理环境保护、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应在本核准文件签发之日起2年内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落实有关建设条件,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附件: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温县10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2年12月5日
附 件
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温县10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分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投资
估算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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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委托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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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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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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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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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及装置性材料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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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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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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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30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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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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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
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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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2022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