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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4-14   文号:焦发改社会〔2023〕73号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作市总工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焦作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焦工文〔2023〕29号)及相关申报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培育壮大工会服务阵地,丰富职工群众的文体服务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焦作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2304-410800-04-01-725574。

二、该项目拟于解放区孟州路以东、光明路西侧、天河南路以南、新安路以北实施。

三、项目总建筑面积267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96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绿化、充电桩及购置室外安防监控系统等设备。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804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27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947万元(含土地费),预备费1336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五、招标方案:依法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省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本次核准项目的主要支持性文件是:《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关于推进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的会议纪要(焦作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3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10802202200004号)、土地使用协议书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市总工会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3年4月11日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焦作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投资估算(万元)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51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600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189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14095


设备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565


其他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3年4月11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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