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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焦作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8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价格与收费管理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拟于2023926日组织召开焦作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焦作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方案》要点如下:   

一、按面积计费:居民用户由0.175/平方米·天调整为0.19/平方米·天,非居民用户由0.27/平方米·天调整为0.29/平方米·天。

二、按流量计费:居民用户由0.15/千瓦时调整为0.192/千瓦时,非居民用户由0.23/千瓦时调整为0.27/千瓦时。

三、两部制计费: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用户总热费等于基本热费加计量热费。居民用户基本热价由6.3/平方米·采暖季调整为6.84/平方米·采暖季,计量热价由0.105/千瓦时调整为0.1344/千瓦时。

四、电厂热源出厂价格由32/吉焦调整为34/吉焦。

根据《焦作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现将《焦作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方案》要点予以公告,面向社会征求意见(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相关意见请反馈至工作邮箱jgk2009@sina.com,期限为202398日至2023108日。  

 

 

 

联系电话:0391-3569267贾逸潇

 

202398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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