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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南北院区地上连通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3-24   文号:焦发改审批〔2023〕58号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行政事项服务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作市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报送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南北院区地上连通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焦202312号)及相关申报材料收悉。按照《焦作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焦政办〔2021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出具的概算审查意见焦财审概字〔20232及评估机构中政企(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政企咨询2023JZ-00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项目码:2302-410800-04-01-860934

二、该工程于焦作市解放路与焦东路交叉口向西约150米处实施。

三、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桥梁工程、电气工程等其中桥梁工程45米、宽7 连通市人民医院南、北院区且垂直跨越解放路的封闭式过街连廊,跨径布置为45=9.15+26.7+9.15米,设计载荷为0.75倍城-B。连廊上部结构采用钢箱梁+辅助钢桁架结构下部主墩结构采用花瓶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四、概算总投资590.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8.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8.31万元,预备费43.72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单位自筹。

该工程应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建设标准,参建各方应参照《焦作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焦发改投资〔2021247号)履行概算控制责任,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及提高建设标准。突破投资概算且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正式申报;未按程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现状管网的保护及与南北院区门急诊楼的连接工作,同时做好施工现场的保通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对解放路通行的影响后期使用过程中,你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过街连廊养护工作。

七、你单位应通过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依法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附件: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南北院区地上连通工程投资概算表

 

             

 

                       2023321

 

 

 

 

 

 

 

 

 

 

 

 

附件:

 

焦作市人民医院门急诊楼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南北院区地上连通工程投资概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核定概算(万元)

备注

工程费用

478.18

 

1

桥梁工程

471.81

 

2

电气工程

6.37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8.31

 

1

前期工作咨询费

3.54

 

2

项目建设管理费

9.56

 

3

地质勘察费

3.83

 

4

工程设计费

25.12

 

5

工程监理费

15.91

 

6

招标代理服务费

3.68

 

7

工程造价咨询费

4.09

 

8

环境影响咨询费

0.19

 

9

工程保险费

2.39

 

预备费

43.72

+二)×8%

总投资

590.21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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