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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来源: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和《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报告中各项数据统计时间为 2023 1 1 -2023 12 31 日,报告在本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面向社会公布。

2023年,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以公开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推动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做好法定公开工作。通过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开通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利用广播、 电视、报刊等,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网站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667条,其中公开政务类信息277 条,项目类信息 310条,政策法规类文件60个, 重要工作会议、活动 20个。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发布重要政务信息198条,订阅数达到1095 次,公众号关注阅读数超 7539人次。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制定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机制,为公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全年受理社会向我委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件数37件,其中受理纸质申请 30件,网络受理7件,全部按期答复。

(三)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焦作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快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完善平台栏目设计,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确保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围绕工作中心,加强涉及我委重点项目建设、发展规划、惠企政策、社会信用管理等多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通过委门户网站共公开重点领域信息429条。

(四)规范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压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权威、及时、有效。持续做好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和日常巡检、监测工作,保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12

0

3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0

0

0

0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7

0

0

0

0

0

3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7

0

0

0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委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完成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需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解读范围;三是政务公开创新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政务信息更新机制,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确保政务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2、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提升公开实效,拓宽政府与公众互动平台,切实提升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

3、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类文件的解读或答疑,通过图文、列表等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 2020109 号)规定,本年度我委共收取申请人 信息处理费 0 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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