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延续执行红石峡自动扶梯收费标准的请示》(修发改价管〔2024〕1号)收悉。按照《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相关规定,在开展成本监审、集体审议、征求社会意见等工作程序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制定云台山景区红石峡自动扶梯票价标准的通知》(焦发改价格〔2023〕82号)。结合一年来试行情况,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延续现行票价标准。现就票价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红石峡自动扶梯票价标准为不超过25元/人·次。
二、景区要严格落实规定的减免优惠政策,鼓励景区在不超过规定票价基础上自主确定下浮票价或淡季票价。
三、景区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其网站、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票价、门票减免优惠对象和优惠幅度,以及举报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旅游者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不得区别本地外地游客设置两种门票价格,不得价外加价或强制代收其他任何费用。
四、该文件有效期三年。延续执行期间如有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发改委;如有新政策,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