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术语-优质粮食产业工程
发布时间:2010-04-06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号)精神,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国家决定从2004年起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并按照生态适宜、商品率高和地域上集中连片的原则,在13个粮食主产省区择优选建441个县(市、区、旗)、43个国有农场,在西部粮食产销基本平衡省区选建159个县、15个团场,全面实施优质专用良种育繁、标准粮田、农机装备推进、病虫害防控和粮食加工转化、西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等6大项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