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产业集聚区的概念内涵(“四集” 特色即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明确指出将从10个方面着力建立完善集聚区集聚机制,分别是:产业集聚发展机制、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机制、土地保障机制、投融资机制、人才培育引进机制、区域环评机制、自主创新机制、高效管理机制、社会化服务机制、自我积累机制等。为确保这些机制尽快建立,我省从用电、用地、融资等各方面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以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日前,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的通知”,提出了要打造五大循环产业链。即依托有色、煤炭、非金属矿、农业和再生资源等我省优势资源,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重点打造“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合金)-铝材(深加工)-赤泥、尾矿等资源化利用”循环产业链、“煤炭开采-煤化工(火电)-综合利用”循环产业链、“非金属矿产开发-加工-综合利用”循环产业链、“种植(养殖)-食品加工-废弃物利用”循环产业链和“社会消费-再生资源回收-再制造(再生)产品”循环产业链等五大循环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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