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级有关精神和退耕还林“占一补一”原则,结合温县实际,县发改委、县林业局通力协作,积极申报调整我县2002、2003年退耕还林计划指标任务。日前,上级部门已批复同意调整。
依据调整计划,温县共调入生态林2662.8亩。按照调整后的计划对退耕还林补助作相应调整,我县新获取2009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补助69.2328万元,其中退林地粮食生活补助42.6048万元,苗木补助26.6280万元。我县自2010年起可连续8年享受2002年以来生态林完善资金补助。
(完)
温县争取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粮食生活和苗木补助调整资金69万元
发布时间:2010-04-08 来源:温县发改委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