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发改委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焦作市)政策法规 (焦作市)

关于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0-06-04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口岸办公室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海关筹建处:
  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收悉。根据[2010]20号市长办公会议《关于加快焦作海关建设的会议纪要》精神,我委于2010年5月9日召开了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专家评审会,同时征求了财政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建设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意见,其中市财政局于5月18日提交了书面意见函;5月21日,收到郑州海关关于该项目意见的函。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位于人民路东段,北临恩达路,东临规划建设中的焦作市检察院,西临翁涧河,南临人民路,建设占地面积40亩左右。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为: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综合业务大楼及宿舍、违规扣留及走私罚没仓库,总建筑面积11000-1200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10031万元,其中一类工程费用66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17万元,预备费912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焦作市地方财政解决。
五、请你单位据此尽快到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二○一○年六月三日
(完)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25 Jiaozuo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ion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jzsfgw@163.com 电话:0391-3569032 3569855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
豫ICP备11016930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01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