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下拨201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粮食和现金补助资金857.35万元,其中粮食补助资金750.18万元、现金补助资金107.17万元,涉及博爱县、中站区、山阳区、孟州市、修武县、沁阳市、解放区、马村区的5.3585万亩退耕还林地。
退耕还林工程是国家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而实施的一项重大生态工程。为保证退耕户的当前收入和长远生计,国家对退耕还林地每亩每年补助160元,其中粮食补助资金每亩每年140元、现金补助20元。
(完)
我市857.35万元退耕还林资金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2010-07-09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