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于今年3月1日正式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全市72所乡镇卫生院和1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价”销售。据初步统计,3~6月份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实行零差率销售药物2057万元,群众受益490万元。
为切实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2010年,我市共筹集基本公共卫生资金4908万元,目前已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807.6万元;共筹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4552万元,目前财政预拨的补偿资金已陆续到位。
我市实行药品“零差价”四个月 群众受益490万元
发布时间:2010-07-26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