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绝大部分商品价格放开后,价格主管部门很少召开这样的会议。今天把大家请来共同学习国家有关价格政策,研究讨论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办法措施,我们感到很有必要。一是上级有要求。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多次召开会议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加大违价案件处理力度;二是市监管有缺陷。目前我市市场价格秩序不够规范,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这样一个专题会议,耽误大家一点时间,还请各位理解配合,下面我简单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当前价格管理工作形势,增强合法经营意识
物价工作关系发展、关系民生、关系稳定。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和重要农副产品等民生价格稳定,不单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
近一个时期,部分地方少数经营者利用一些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少数农产品价格出现波动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有些媒体报道炒作,渲染加剧紧张气氛,助推价格上涨,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影响了群众正常生活。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农产品收购、流通等环节市场交易和价格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农产品价格等炒作行为,坚决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促进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安定人民群众生活。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关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特别规定》在社会上公开征求意见,拟提高对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如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这些价格违法行为处罚金额都比以前提高了数倍。同时,为了加强市场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增设了两个处室,一个是市场价格监管处,另一个是反价格垄断处。这些均表明了政府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决心。
为防止我市发生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价格暴利、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建设“诚信焦作”、构建“和谐社会”,结合我市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通知》。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价格监管的各项措施,建立重要商品价格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科学分析价格走势,做好市场价格预警预报工作,必要时按规定程序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市物价检查所要保证12358举报电话全天候畅通,及时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二、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作用,搞好行业自律工作
各商场、超市、药店等单位要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一是要成立物价管理小组,设置专、兼职物价员,建立物价台帐,搞好粮、油、肉、禽、菜等食品价格和药品价格的成本核算及监督工作。二是要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位。三是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及法规,不得囤积商品,搞行业同盟,实行价格垄断,哄抬物价。四是不得以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
三、大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市发展改革委价管科和物价检查所要鼓励和引导经营者恪守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指导市场价格的形成,严禁利用行业优势和垄断地位等串通涨价,合谋提价。要加大市场价格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对顶风而上、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违法案件,要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检查工作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强市场检查检查,上报典型案例。我们的态度是重在规范、重在教育,不到迫不得已的地步,不想这样做,但是如果个别经营者不守法经营顶风作案,造成不良影响的,我们将依法依规予以从严查处。
四、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健康的舆论氛围。
市发展改革委信息中心和市物价管理协会要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市场价格信息,正确分析价格波动的原因,合理引导群众消费预期。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政府在改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引导社会各方面冷静客观看待价格波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防止不当炒作。要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舆论氛围,保持我市市场秩序和价格秩序安定有序。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