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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发布时间:2010-08-03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国家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是放开的,比如面粉、食用油、肉类、蛋类、蔬菜等,就是说这些商品的价格的确定是通过市场竞争,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而由自主定价。针对市场部分农产品价格出现波动的现象,市发展改革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召开主要商场超市价格提醒座谈会。7月27日,市发展改革委召开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价格提醒座谈会,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及法规,不得囤积商品,搞行业同盟,实行价格垄断,哄抬物价;要加强行业自律,做好粮、油、肉、禽、菜等食品的市场供应,做好市场价格稳定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市场交易和粮、油、肉、蛋、蔬菜、奶制品、药品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督检查,规范价格秩序,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继续跟踪监测与群众生活密切的重要商品价格动态,特别是密切关注绿豆、大蒜、粮、油、肉、蛋、奶、菜等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坚持每周一报制度。要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在市价格信息网站上每周发布一次市场主要农产品价格,合理引导群众消费预期。
    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充分利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平台,认真做好价格投诉受理工作,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渠道通畅,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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