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 要求河南、山西、安徽、江西、湖北、湖南中部六省在12月底前完成《规划》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各相关部门也应在年底前敲定《规划》具体落实意见。
国家发改委要求,中部六省要在实施方案中,对量化指标进行分年度、分地区细分,对有定性要求的工作任务,要转化为具体或量化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根据安排,到2015年中部地区要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6000元、城镇化率达4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24000元和8200元的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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