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 作 市 畜 牧 局
有关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畜牧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省畜牧局关于转发下达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0]76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下达我市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投资70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企业自有投资405万元。以上投资纳入我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认真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工作,做到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
三、有关县(市)区发展改革、畜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畜牧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的技术服务,指导项目实施单位优化项目方案。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投资管理工作,加强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四、加强项目建设信息统计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定期汇总上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投资安排使用情况和建设成效等,并及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农经科)、市畜牧局。
附件:焦作市2010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0一0年七月十三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