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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0-12-20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焦作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焦规文[2010]45号)收悉。根据专家组及有关部门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焦作宏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初步设计》。
  二、基本情况:焦作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位于市展览中心一楼南部。整个展厅长54米,宽36米,高7米,面积1944平方米。共设置1个序厅,7个展区,即:城市演变史展区、主城区总体规划展区、重点项目城市建设展区、旅游规划和山水城市展区、南水北调工程展区、专项展区、龙源湖规划展区,另设1个球幕影院。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城市规划展览馆各个展厅的布置和装饰;二、多媒体软硬件设备及系统集成;三、设备安装;四、多媒体数字内容制作;五、沙盘制作。
  三、建设工期:该工程工期为一年。
  四、投资概算。该工程总概算为1406.6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用1250.72万元,其他费用88.92万元,预备费用66.98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
  五、要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十个百分之百”规定,项目施工、监理、设备购置及安装应公开招标,招标时需通知我委现场监督。要高度重视项目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程建成后应及时报我委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焦作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工程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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