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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严格规范县域天然气管道工程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0-12-23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基础产业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近日,省发改委下发通知,针对有些县域天然气管道建设没有履行正常的项目审批程序,出现私拉乱建现象,给天然气管网运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求严格规范县域天然气管道工程管理。
    一是认真对县域天然气管道支线进行排查。对拟建、在建和在用的县域燃气支线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是严格天然气管道项目核准管理程序。对于未获得稳定的天然气气量合同、没有天然气管道经营业绩和建设资质的单位,不得擅自建设和运营天然气基础设施;未经省发改委核准批复的管线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于未批拟建的县域天然气管线,停办项目审批手续,待全省天然气规划发布后,按照规划线路和标准履行报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是对辖区内未经报批,擅自开工建设的县域天然气管线,应责成项目业主停止建设,并按照项目建设管理规范,补充完善各项手续;对未批已建项目,应进行管道安全技术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未经省能源、安监、环保等部门审核同意,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切实加强天然气管网保护工作。各级能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公安、安监和相关企业组织开展管道巡查和联防保护工作,严格打击盗气、占压等违法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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