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发改委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业信息工业信息

焦作市出台产业集聚区发展指导意见 力推产业集聚区超越发展

发布时间:2011-05-27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工业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为深入推进焦作市产业集聚区快速发展,使全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奋力走在全省前列,近日,焦作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力推产业集聚区超越发展。
    为制订这个《指导意见》,焦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焦作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认真学习外地市先进经验,结合焦作市产业集聚区发展实际,认真研究。焦作市发展改革委多次召集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环境保护局、统计局等部门和9个产业集聚区进行讨论,又专门征求了焦作市委组织部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指导意见》分别通过了焦作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 。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即全市产业集聚区建设要围绕“四集一转”(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人口向城镇转移),明确“一个中心”,突出“五个重点”,即以项目建设为中心,突出产业集群发展、项目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要素平台支撑、创新能力建设等五个重点,并提出了焦作市产业集聚区未来五年将重点实施“4000亿超越”行动计划,到2015年,全市9个产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要超过4000亿元,并且提出了“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加大招商引资、完善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完善要素平台支撑、完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等五项重点工作;在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方面,《指导意见》明确要建立高效管理机制、理顺财税管理机制、社会化服务机制、实行优惠电价、加大区域环评整治、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加强培训交流和开展示范产业集聚区创建等八项机制和政策措施;在落实保障措施方面,《指导意见》明确了要建立由焦作市主要领导牵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出台《焦作市产业集聚区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和《焦作市产业集聚区级别考核认定办法》,对产业集聚区建设年度工作实行综合考核。特别是对进入全省“十强十快”行列和新列入省级示范集聚区名录的产业集聚区分别在政治上、经济上给予奖励;将产业集聚区建设与发展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达到级别考核要求和标准的产业集聚区,由焦作市产业集聚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委提出职级待遇建议。
(完)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25 Jiaozuo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ion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jzsfgw@163.com 电话:0391-3569032 3569855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
豫ICP备11016930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01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