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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焦作市电厂大道(电厂二号院-焦武路)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1-06-22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发改投资〔2011〕210号
 
市城建项目公司:
    你单位《关于呈报焦作市电厂大道(电厂二号院-焦武路)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焦城建管【2011】3号)收悉。按照市政府政府性投资项目“十个百分之百”的要求,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并报请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焦作宏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电厂大道大修工程初步设计》(修改稿)。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建设规模:道路总长度1045米,为不规则的双向四车道,路幅宽度维持现状不变,宽度17-36米。断面布置为:机动车道10-13米,非机动车道3.5-5米,分割带0.8-1.5米,两侧人行道铺装宽度各3-4米。主要建设内容:调整部分路面纵断坡度,拆除并新建机动车道路面和部分路灯、新建雨水收水设施,拆除道路中心环岛等工程。路面结构:机动车道为4㎝细粒式沥青砼(AC-13C)+6㎝中粒式沥青砼(AC-20C)+19㎝石灰粉煤灰碎石(掺入水泥1%)+19㎝石灰粉煤灰碎石(掺入水泥1%)+19㎝石灰粉煤灰碎石+15㎝石灰土(灰12%);非机动车道为5㎝细粒式沥青砼(AC-13C)+15㎝石灰粉煤灰碎石(掺入水泥1%)+15㎝石灰土(灰12%);人行道为6cm透水砖+2㎝中砂垫层+15㎝3.5%水泥碎石。
    三、建设工期:该工程工期为3个月。
    四、投资概算:该工程总投资概算700.5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583.32万元,其它费用46.69万元,预备费31.94万元,融资费用38.63万元。
    五、要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十个百分之百”规定,项目施工、监理、设备购置及安装应公开招标,招标时需通知我委现场监督。要高度重视项目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程建成后应及时报我委组织竣工验收。
 
    附:焦作市电厂大道(电厂二号院-焦武路)大修工程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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