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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实行五大机制强推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11-08-02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项目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修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项目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实行县项目建设指挥部例会制度。指挥部领导每周听取一次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项目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并由县委、县政府两办负责督查,跟踪问效。二是建立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制度。凡计划新上的重点建设项目,由指挥部办公室书面通知县行政服务中心,按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顺序,督促县直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三是建立重点项目推进制度。县项目建设指挥部每月对全县重点项目进行一次现场观摩,集中点评,分类排队,并通过修武电视台、《今日修武》和项目工作简报等形式予以通报,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重点项目集中奠基(竣工剪彩)活动,每次集中奠基活动各乡镇至少要有一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四是建立优化发展环境制度。由县优化办和公、检、法、司等部门,负责查处行政单位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乱罚款和强买强卖、强拉工程等违法行为,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五是建立重点项目建设奖惩制度。设立服务重点项目先进单位奖和重点项目建设速度奖。有项目的单位和乡镇,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和被项目业主认可表扬的,授予服务全县重点项目先进单位;投资额度在前六名的重点项目,经考核能够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授予重点项目建设速度奖。凡在重点项目建设中被通报批评的,取消责任单位和主要领导评先资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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