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城市[2011]279号
焦作远大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远大·艺安苑小区建设项目的请示》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远大·艺安苑小区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同意核准你公司建设远大·艺安苑小区项目。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工业路南侧,东临朝阳花苑,西临科艺公司家属院。
三、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34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12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7369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172平方米,地下建筑557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1层和9层框剪结构住宅楼各1栋,1栋6层砖混结构住宅楼, 1栋2层社区服务用房和地下车库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
五、核准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焦作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焦规图字[2011]第008号详规图;②焦作市国土资源局豫(焦)出让(2010年)第0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③焦作市解放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焦作远大置业有限公司远大·艺安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解环评表字[2010]018号);④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10892110000106号);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编号41083125号);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焦作分所出具的亚太(焦)验字(2011)第29号验资报告。
六、你公司严格按照消防、房管、环保、国土资源、文物、劳动安全、地震、人防、气象、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O一一年六月三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