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投资〔2011〕559号
修武县、孟州市、中站区发展改革委: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三批)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1]124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次计划共下达我市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项目3个(具体项目见附表),2011年投资计划2518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255万元,银行贷款5000万元,企业自有资金17934万元。
二、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开工建设或进行设备、材料采购,形成有效工作量。
三、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四、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要采取措施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加强跟踪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达产达效。
五、做好本批项目工程进度的跟踪、统计工作,并于当年的9月25日、12月25日和下年的3月25日、6月25日前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市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附件:焦作市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第三批)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