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投资〔2011〕611号
有关县(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畜牧局关于转发下达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1]1577号)要求,现将投资计划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下达我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4个,总投资195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
三、要做好项目建设信息上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定期将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安排使用等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农经科)、畜牧局(计财科)。
四、有关县(市)发展改革、畜牧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畜牧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项目实施单位优化建设方案。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投资管理,协调落实配套资金,做好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
附件:焦作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