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投资〔2011〕612号
有关县、区发展改革委、畜牧局:
现将《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畜牧局关于转发下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1]1620号)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下达我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4个,总投资132.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0万元,企业自有投资52.6万元。
二、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要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工作,做到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
三、各地发展改革、畜牧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畜牧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的指导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投资管理工作,加强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四、要做好项目建设信息上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定期将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安排使用等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农经科)、畜牧局(计财科)。
附件:焦作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