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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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农业局
焦作市林业局 |
焦发改农经〔2011〕405号
沁阳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
你市《关于呈报沁阳市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沁发改〔2011〕8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编制的沁阳市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建设内容
基本口粮田建设培肥地力80亩,修水轮泵站一座,增厚土层5亩;生态移民移民4户20人,建房520平方米;农村能源项目建设沼气池50个,推广太阳能设施60套;培训退耕农民工200人次;后续产业建设低效林改造100亩、林下种植经济作物545亩;补植补造3000亩。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149.855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4.37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和群众自筹95.4852万元。
四、项目实施及管理
各项工程建设要按照批准的标准、规模和内容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程管理、质量保证、检查验收等制度,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望接文后,抓紧落实配套资金,尽快组织施工队伍建设,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焦作市发改委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农业局 焦作市林业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