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社会〔2011〕683号
市第二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办理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前期手续的请示》(焦二医字〔2011〕68号)收悉。根据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医疗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市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同意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
请据此抓紧开展土地征用、规划设计、建设方案调研论证、环境影响评价、资金筹措等项目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