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中国近现代史上对外开放的一个里程碑。对于评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样一个重大历史事件,十年时间可能还不足够长,但是,分析当前与未来中国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展望对外开放的新战略,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从本质上来说,是正式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所倡导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这与中共十四大确立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是一致的。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以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为基本取向的国际组织,因此,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除了接受它所倡导的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之外,也对进一步开放中国贸易与投资市场作出了一揽子承诺。从国际社会的视角看,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中国接受现有的主流国际规则,中国的和平崛起对世界的影响因此更具可预见性。
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影响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影响是全面而深远的,回顾过去的十年,我们可以看到,其影响总体上是利大于弊的。第一,中国经济实现了更加快速稳定的增长。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十年,是中国经济增长最快的十年。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20年相比,这十年中国经济不仅速度更快了,而且增长更加平稳了,经济的波动程度大大降低,稳定性大大增强,入世后中国经济增长更加平稳,原因是多方面,其中,“入世”后大幅度提升了参与全球分工的程度,我国能够在全球而不是局限于国内进行资源配置,回旋空间大大扩展,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但另一方面,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比仅依靠国内市场的空间更大,有利于降低波动性。
第二,中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迅速增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年来,中国从世界第六大出口国迅速跃升为第一大出口国,占全球市场的份额提高了5个百分点,增加了一倍。不仅传统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一些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也得到提高。一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新兴跨国公司,正在快速向高附加价值环节攀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所以能够促进产业竞争力的增强,一是国家按照世贸规则修订了相关法律,增加了我国投资环境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因而增加了投资者对中国的信心。外资的进入既增加了竞争压力,又带来了新的技术与管理的示范。二是市场开放大幅度增加了国内市场的竞争压力。三是入世推动的大范围高强度改革,理顺了体制机制,开放与改革给国内发展带来多方面的红利。四是入世后我国综合国力快速增强,外汇储备大幅增加,我国企业通过“走出去”在全球主动配置资源的能力大幅增强,整合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力地增强了竞争力。
第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力地推动了体制改革,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修订了2300多份法律法规和数十万份政府文件,不仅大大推动了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形成了与国际惯例并轨的涉外经济体制,而且大大推进了国内经济体制改革,很多世贸组织的规则通过国内法律的修订成为了我们市场经济的一些基本制度,从而大大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四,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大大增强了国民的开放意识与规则意识。中国的“入世”之路长达15年,中国政府将这一漫长的谈判进程演化为对全民普及WTO知识的过程,变成启蒙开放意识与规则意识的过程,如此大规模地教育普及世贸知识,在全球是独一无二、前所未有的。全民开放意识与规则意识的树立与强化,对于长期处于封闭状态的中国国民,具有特殊的意义,对中国未来更加深入地融入世界,与世界实现共赢,将产生长期的积极影响。
教训与启示
第一,准确评估我国产业的竞争力特别是提升竞争力的潜力。加入世贸之初,国内对汽车、农业、金融服务等一些“弱势”产业会否受到外部竞争冲击充满了担心,加入世贸后十年,这些产业非但没有受到冲击,反而得到未曾预料的长足发展。准确评估本国“弱势”产业的竞争力和对开放的承受能力,准确把握导致其竞争力较弱的原因和评估提升竞争力的潜力,对于一国决定对外开放的目标、进程和时序,有着重要的影响。
第二,牢牢树立发挥比较优势的理念。一国从比较封闭走向比较开放的进程,就是不断深化参与全球分工的过程,实质是将资源配置向具有比较优势部门集聚的过程,这正是深化全球分工来提高效率的真正含义。当今世界的任何一个国家,不管是大国还是小国,都不可能在所有领域拥有国际竞争力。只有“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这就意味着,扩大开放必然会带来结构性调整,资源将从比较劣势部门更多地流向比较优势部门,提高整体的效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一国的比较优势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可变的,一国的国际分工地位的提升,本质上是一国比较优势动态变化的结果。
第三,扩大开放需要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有效的协调机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过程,我们从实战中培养了一批涉外经贸人才,但是,与当今中国面临的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需要相比,具有战略思维、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人才更显匮乏。部门间的有效协调也是软实力的重要内容。加入世贸谈判时,由高层领导人领衔达成了部门间的协调,但这是一种临时而非常态的部门间协调机制,这一机制随着加入世贸谈判的完成而消失。如果一个部门、一家大企业就可以因自身利益而阻碍一个区域贸易协定的谈判,这充分暴露了现行协调机制的低效。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