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焦作市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已经印发,为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重点项目计划投资百分之百完成,计划新开项目百分之百开工,计划竣工项目百分之百竣工,近日,沁阳市、孟州市、博爱县、温县、武陟县、修武县、解放区、中站区、山阳区、马村区人民政府和焦作新区管委分别与焦作市人民政府签订了《2012年焦作市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
各级政府郑重向市政府作出保证,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工期、质量要求完成建设任务。严格执行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按时、足额落实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督促项目单位落实自筹资金,协调落实银行贷款。在收到市或市转发国家投资计划和资金支出预算通知后,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加大组织协调和督查力度,认真解决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涉农关系、配套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各种问题;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严厉打击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偷盗破坏等阻扰施工的不法行为,努力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对市政府领导要求办理的有关事项,要限期办结并及时回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向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报送项目进展情况。负责本市重点项目和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和建设任务。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目标,愿接受市政府按照市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制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