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价格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
为做好2012年价格监测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有关文件要求,以及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会议和全省价格工作座谈会有关精神,我委制定了《2012年河南省价格监测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2年河南省价格监测工作要点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
2012年河南省价格监测工作要点
2012年价格监测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会议对全年价格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按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建立健全稳价安民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监测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和做好各项监测工作,为价格调控提供决策支持。
一、加强价格总水平监测分析,及时准确判断价格形势
以省政府确定的2012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4%左右的预期目标为基准点,加强价格总水平变化趋势和关键结点分析预测工作。既要做好价格总水平的月度、季度、年度常规分析,也要做好关键时期、关键问题的专题分析预测工作,突出对影响价格总水平变化的主要品种、关键品种的监测,加强供求基本面和结构分析,高度关注通胀预期发展、重要商品价格变化对本地市场的影响,努力对价格形势变化做出及时准确判断。
二、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继续做好粮油、猪肉副食品、化肥、钢材、成品油、液化气等重点品种价格的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核实媒体反映的价格问题。要注意分析国内外经济政策调整,主要经济数据变化,以及资产价格、期货价格变化对通胀预期的影响,抓好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及时发现,并重点抓好突发、异常情况的报告工作,确保突发价格情况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
认真落实价格监测调查巡视制度,进一步加强与价格预警重点监测点的联系,抓好流通环节涨价前企业信息搜集掌握工作。毫不松懈地做好市场动态反映工作,定人定岗,保持预警电话24小时畅通。
三、继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加强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价格问题的调查研究,以粮食、生猪、房地产、农批市场、钢材价格和新的价格热点、关注点为重点,及时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要创新调研形式,提高调研分析质量,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做好全国统一调查、地方重点调查以及电话调查、表格式调查等快速调查,提高调查工作的时效性。同时,围绕重大经济和价格问题,扎实开展分析研究工作。
四、积极研究制订与建立健全稳价安民长效机制相适应的改进和加强价格监测工作措施
按照建立健全稳价安民长效机制,以应对今后保持价格稳定任务的长期化、艰巨性、复杂性形势的要求,认真研究、制订进一步推进价格监测体系、法规、制度、机制建设措施,增强价格预测预警能力,为提高对重要商品价格调控的前瞻性、及时性发挥积极作用。
五、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数据质量
认真做好重要消费品和服务、粮食、主要畜禽产品及饲料、钢材、房地产等五项新修订、制定报告制度的正式运行工作,严格制度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监测数据及时、准确。抓紧做好其它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体系。继续执行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扎实做好实时价格应急监测调查系统运行工作。认真做好价格监测质量考核通报和年度大检查工作,保持监测质量不断提高的良好势头。
六、加强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建设,积极稳妥引导市场预期
加强信息发布制度建设,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各地要结合当地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匡正片面、错误信息,积极稳妥引导市场预期。
充分发挥农村价格信息员作用,深入开展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活动。继续做好联合信息服务、专项信息服务项目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不同社会群体对价格信息的需求。
继续做好价格信息报送工作,原则上要求各省辖市每个月撰写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的监测分析与预警材料不少于1篇,对超额上报信息和上报信息质量较高的予以通报表扬。
七、继续做好各项监测报告制度落实工作,抓好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和检查
继续执行好国家和本省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数据上报质量。继续节假日市场监测值班工作,重点做好2012年清明节、劳动节、中秋节和“十·一”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交通旅游价格和市场供求情况的监测报告工作。
郑州、洛阳、新乡、长葛等市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时价格应急监测调查系统试点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系统试运行的各项组织工作,加强对监测调查点的指导、监督和监测数据质量的抽查工作,发现问题,查漏补缺,及时改进。
健全完善监测点价格台账制度,逐步实现台账电子化,可随时抽查化。坚持做好价格监测质量考核和监督纠查双通报制度的实施工作,对价格监测数据和信息报送质量实行动态考核,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抓好2012年的价格监测质量检查活动,促进价格监测质量不断提高。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