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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出台《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2-03-19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项目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2012年全市重点项目和产业集聚区观摩点评活动后,各县(市)区更加重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研究完善了一系列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措施机制,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有序稳步发展。最近,修武县出台了《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坚持“四个围绕”,依托“四个平台”,全面加快项目建设的措施。市项目办将对各县(市)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予以转发,以期加强交流,共同提高,为中原经济区经济示范市建设提供坚实项目支撑。

健全完善机制  助推项目建设
——修武县出台《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

    2012年,修武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坚持“四个围绕”即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上项目,围绕培育主导产业上项目,围绕拉长旅游产业链条上项目,围绕提升城市形象上项目。依托“四个平台”,即依托产业集聚区、台湾农民创业园、云台山文化旅游园区、商务功能和特色商业区等平台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督导,要素保障,优化服务推进机制,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全力组织实施“1537工程”,即全县重点项目突破100个,其中超亿元以上项目50个以上,总投资突破300亿元,当年完成投资突破70亿元。
    (一)明确责任。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项目建设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包括收集发布政策信息;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年终进行总结考核;指导项目策划、筛选、编制、报批;抓好项目库建设;定期印发项目建设通报。县工业发展和产业集聚区建设、旅游、城乡建设、农业、商贸服务、民生工作等六个领导小组分别按照各自工作重点,对分包项目进行协调督办,解决具体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将项目建设列入县政府目标管理,建立重大项目跟踪督导机制。实行一周一推进例会,各乡镇、各单位一月一汇报,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观摩、一评比、一排名,半年总结,年终考评,奖罚兑现。项目建设办公室每月要将项目责任单位的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投资比例、存在问题等进行统计、汇总,并通过报纸、电视台、政府网站和《项目工作简报》等媒体向全县发布。
    (三)要素保障。一是抓好土地保障。对重大、重点建设项目预留建设用地,强力推行失约项目退出机制,对已奠基但一年内未能开工建设的项目,要依法征收土地荒抚费,对二年内未开工建设项目,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已开工建设但在约定时间内未达到投资规模的企业,视投资额度,减免优惠政策,补缴土地出让价款。二是抓好电力保障。尽快完成焦东变、田庄变和产业集聚区电力调度中心工程建设。三是要抓好用工保障。加大相应技能培训力度,满足重点项目各类用工需求。四是要抓好人才保障。力争引进1—2家职业院校或大专院校。
    (四)优化服务。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一站式”办公和推行“一口清”制度,确保在承诺时间内办结项目前期手续。项目所在地乡镇要做到一个项目一套班子,千方百计为项目顺利开工建设搞好服务。项目引进单位要实行“保姆式”服务。公检法司部门要协调配合,严厉打击项目建设中的强买强卖、阻工围堵、盗窃破坏等违法犯罪行为。纪检监察部门每两月要对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服务项目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排出好、中、差,好的通报表扬,差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戒免谈话,并通报全县。
    (五)政策激励。2012年,县委、县政府设立项目工作先进乡镇奖、项目工作先进单位奖、重点项目建设速度奖三个专项奖,重奖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对年底完不成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的乡镇或部门,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年度考评不得确定为优秀格次,一年内不予提拔、调动。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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