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 记者6日从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两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将通过建立财政激励机制、健全标准规范及评价标志体系等多种手段,力争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
两部门在通知中明确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除了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还要力争到2014年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亿平方米以上。
两部门明确,将按照绿色建筑星级的不同,实施有区别的财政支持政策,以单体建筑奖励为主,支持二星级以上的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提高绿色建筑质量水平。
通知确定了2012年高星级绿色建筑的财政奖励标准:二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可获得财政奖励45元,三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奖励80元。奖励标准将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
此外,中央财政还将支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引导低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绿色生态城区给予资金定额补助,资金补助基准为5000万元,并对建设突出的绿色生态城区相应调增补助额度。
两部门提出,鼓励各地在政府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博物馆等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建设中,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力争到2014年,公益性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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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是指满足我国2006年发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我国绿色建筑由低到高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三个等级。绿色建筑与一般建筑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一般建筑随着建筑设计、生产和用材的标准化、产业化,大江南北建筑的形式一律化、单调化造就了“千城一面”;而绿色建筑推行本地材料,建筑将随着气候、自然资源和地区文化的差异而重新呈现不同的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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